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15%股权的事项。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股权,均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该交易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育彬李清朱海峰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