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
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减持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23,以下简称“亚
光科技”)事项的审议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授权管理层择机减持部分亚光科技股份。
独立董事:
钱凯
潘峰
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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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
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减持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23,以下简称“亚
光科技”)事项的审议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授权管理层择机减持部分亚光科技股份。
独立董事:
钱凯
潘峰
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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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
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减持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23,以下简称“亚
光科技”)事项的审议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授权管理层择机减持部分亚光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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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凯
潘峰
龚里10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