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0证券简称:天通股份公告编号:2026-03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持有公司股份129561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0%。天通高新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82052000股,占其
持股数量比例的63.33%,占公司总股本的6.65%。
●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29278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9%。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合计114452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49.92%,占公司总股本的9.28%。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6年6月15日,天通高新将质押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的189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完成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89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5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3%解除质押时间2026年6月15日持股数量129561810
持股比例10.50%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71852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5.4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3%本次解质股份中的部分股份已于同日办理了再次质押,具体情况见“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本次质是否是否质押质押占其所占公司质押融股东控股股押股数为限补充起始到期质权人持股份总股本资资金名称东(股)售股质押日日比例比例用途
20262027中信银行
天通控股年6年6股份有限补充流
10200000否否7.87%0.83%
高新股东月15月14公司嘉兴动资金日日海宁支行
合计—10200000否否———7.87%0.83%—
2、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合计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14452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2%,占公司总股本的9.28%,具体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未质押股份情况份情况占公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占其所已质已质未质未质持股司总股东名持股数量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持股份押股押股押股押股比例股本称(股)量量比例份中份中份中份中
(%)比例
(股)(股)(%)限售冻结限售冻结
(%)股份股份股份股份数量数量数量数量
天通高新12956181010.50718520008205200063.336.650000
潘建清573061804.65324000003240000056.542.630000
潘建忠179200001.4500000000
潘娟美172560001.4000000000
於志华72340830.5900000000
合计22927807318.5910425200011445200049.929.280000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天通高新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股份质押数量为6415.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49.51%,占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7.98%,占公司总股本的5.20%,对应融资余额约为39565万元。天通高新不存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股份质押数量为2760万股,占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2.04%,占公司总股本的2.24%,对应融资余额约为13700万元。上述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资产处置、投资收益等。
2、天通高新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天通高新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通高新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天通高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补充项目流动资金需要。目前,天通高新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天通高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足额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