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办法
(2026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建立健全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SG 管理体系,规范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工作,推动公司最大限度创造经济、社会与环境综合价值,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ESG 职责定义
本办法所称 ESG 职责,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安全生产与绿色发展、社会责任承担、公司治理健全规范、内控与风险管理完善等内容。
第三条利益相关方定义
—1—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指可能受公司决策与行为影响,或能影响公司决策与行为的个人及团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及监管机构、股东及投资者、员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合作伙
伴、债权人、社区公众、媒体、行业协会等。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
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所属单位”)。
第五条总体要求
公司应按本办法要求,系统履行 ESG 职责,定期评估 ESG履职情况,按监管规定编制并披露 ESG(可持续发展)报告,持续提升 ESG 管理水平与绩效。
第二章 ESG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核心理念
公司以发展战略为指引,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合规经营、互利共赢,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积极履行ESG 责任,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七条经营理念融入
公司坚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绿色低碳、合作共赢的核心
经营理念,将其融入经营决策、生产运营、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供应链管理、人才发展等全流程,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
第八条利益相关方原则
—2—尊重并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保障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相关方合理诉求得到回应与落实,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专业化,提升治理效能。
第九条职工权益保障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依法行使职权,通过职代会、工会、座谈会、意见箱等多元渠道,听取职工对经营管理、薪酬福利、劳动安全等重大事项意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十条绿色环保理念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融入战略与治理,主动参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节约,推进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第十一条社会责任履行
在保障经营稳健、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建设、救灾助困、公益慈善等社会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二条合规治理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决策程序,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防范治理风险、合规风险、环保与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 ESG 管理基本原则
(一)战略性原则:ESG 目标与公司发展战略高度统一,实现经营发展与责任履行有机融合。
— 3 —(二)全面性原则:ESG 管理覆盖业务运营、管理流程全维度,兼顾所有利益相关方。
(三)系统性原则:ESG 管理与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内控
管理深度融合,统一标准、统筹推进。
(四)协同性原则:协同内外部资源,吸纳利益相关方意见,持续优化 ESG 管理实践。
(五)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境内监管规则,确保 ESG 工
作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第三章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组织保障
公司建立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可持续发展
工作小组—各执行单位四级 ESG 管理架构,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为 ESG 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五条 董事会(ESG 工作决策领导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 ESG 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筹领导全公司ESG 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批准公司 ESG 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
(二)审议批准 ESG 治理架构、重要 ESG 管理制度及重大事项;
(三)审议批准公司 ESG 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
(四)审议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重大 ESG
—4—负面事件应对方案;
(五)监督管理层履行 ESG 职责,保障 ESG 工作资源配置与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ESG 工作研究、指导与监督机构)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统一统筹公司战略发展与 ESG 治理工作,其 ESG 相关事项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与 ESG 统筹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审视 ESG 发展趋势、政策动态,对公司 ESG 战略、制度、指标体系、信息披露报告进行审核;
(三)监督、检查、评价公司 ESG 工作落实情况;
(四)识别和监督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采取应对措施;
(五)统筹协调 ESG 内外部工作,研究实质性议题,指导
ESG 日常开展及报告编制;
(六)审阅 ESG 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
(七)对前款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八)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 ESG 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执行落实机构)
在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指导下,公司设立可持续发展— 5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落实 ESG 各项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公司 ESG 战略、目标与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部署;
(二)拟定 ESG 制度文件、实质性议题、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三)负责 ESG 信息收集、核实、汇编,组织编制 ESG 报告及相关文件;
(四)组织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收集诉求、意见和建议;
(五)协调跨部门 ESG 工作,督促各单位完成任务;
(六)完成战略与 ESG 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各执行单位(责任主体)
各部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为 ESG 工作执行单位,承担主体责任:
(一)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 ESG 工作任务;
(二)负责本单位环保、安全、员工权益、供应链、合规运
营等 ESG 事项;
(三)定期报送 ESG 数据、工作进展及整改情况;
(四)配合 ESG 检查、评估、审计及报告编制。
第十九条专家支持与监督
公司可根据需要聘请 ESG、环保、社会责任、治理等领域专
家或专业机构提供专业建议;董事有权对 ESG 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并按程序提交审议。
—6—第二十条信息沟通与内控评价
公司建立常态化 ESG 信息沟通机制,保障与利益相关方信息畅通。
第四章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二十一条股东权益保护
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严禁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行为。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保障
按《公司章程》及时召开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保障股东参会权、表决权,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建议。
第二十三条信息披露规范
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信息披露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杜绝选择性披露。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与债权人保护
制定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兼顾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财务稳健与资产安全,经营决策充分考虑债权人利益,不得损害债权人权益。
第五章职工权益保护
第二十五条劳动用工合规
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签订—7—履行劳动合同,实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规范薪酬福利、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职业健康与安全
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开展安全培训与隐患排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严禁强迫劳动、体罚、职场霸凌等行为。
第二十七条平等就业与反歧视
坚持平等雇佣,禁止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各类歧视,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尊重职工信仰自由与人格尊严。
第二十八条职工发展与民主管理
提取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开展技能培训与职业发展支持;支持工会依法履职,通过民主程序听取职工意见,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六章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权益保护
第二十九条诚信经营与知识产权
对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诚实守信,杜绝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第三十条产品质量与安全
建立严格质量管控与进货验收制度,确保产品符合标准,严禁销售淘汰、不合格产品,保障产品质量与使用安全。
第三十一条供应链合规与廉洁管理
— 8 —建立供应商 ESG 准入与评价机制,督促合作方遵守环保、安全、劳工标准;严禁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流程。
第三十二条信息保护与客户服务
妥善保护供应商、客户信息,依法规范使用;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投诉建议,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七章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三条环保合规与制度建设
确保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保、产业、节能降碳政策,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应急处置等制度,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与循环经济,优先采用国家鼓励的清洁生产技术、节能降碳工艺和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第三十四条污染防治与排放管理
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落实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管理要求,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按规定缴纳环保税并持续治理污染。
第三十五条环保监督与绿色运营
公司定期检查监督所属单位环保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推广节能技术、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降低能耗物耗,提升绿色运营水平。
第三十六条气候与生态风险管理
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气候变化、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应对,制—9—定减排降碳、生态保护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第八章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十七条社会公众利益
经营活动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利益,主动接受政府、监管机构、媒体与公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十八条社会公益参与
立足主业与区域发展,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教育帮扶、社区建设、救灾助困等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九章 ESG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三十九条报告编制要求
公司定期评估 ESG 履职情况,按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编制ESG(可持续发展)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条披露规则遵循ESG 报告编制、披露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突出行业特色与实质性议题。
第四十一条重大事项临时披露
发生环保、安全、合规等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其他对公司经营、股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事件,按规定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10—第十章监督与奖励
第四十二条监督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负责加强环境、社会和公司
治理(ESG)工作监督管理,对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十三条失职追责
针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工作落实不认真、
不及时、不到位,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查。
第四十四条表彰奖励
针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工作表现突出,为公司争取荣誉、提升品牌形象的,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冲突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生效后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冲突的,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四十六条生效日期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制定与修订
—11—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