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证券简称:宏达股份公告编号:2026-01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日分别
收到帅巍先生和刘应刚先生的辞职报告,帅巍先生和刘应刚先生因工作安排,分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和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帅巍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和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刘应刚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什邡磷化工分公司党委书记和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帅巍先生和刘应刚先生的辞职报告均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唐春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在是否存在未原定任期上市公司及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离任原因具体职务履行完毕的到期日其控股子公公开承诺司任职公司党委委
2026年2月2026年5员、非独立
帅巍财务总监工作安排是否
2日月9日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
1什邡磷化工
2026年2月2026年5分公司党委
刘应刚副总经理工作安排是否
2日月9日书记、总经
理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帅巍先生、刘应刚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均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帅巍先生、刘应刚先生均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帅巍先生、刘应刚先生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帅巍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000股,刘应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5000股,帅巍先生和刘应刚先生辞任后将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帅巍先生、刘应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帅巍先生、刘应刚先生在任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专
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唐春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唐春云先生简历附后)特此公告。
附件:财务总监唐春云先生简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2附件
财务总监唐春云简历唐春云,中国国籍,男,49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2001年7月-2002年12月就职于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达渝路D7项目经理部会计;2002年 12月-2004年 6月任四川路桥公路
二分公司达渝路LM3第三施工处财务负责人;2004年 6月-2007年 7月任四川路
桥公路二分公司西汉路2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财务负责人;2007年7月-2008年9月任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广巴路LJ11标项目经理部财务负责人;2008年 9月-2009年12月任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广巴指挥部会计;2009年12月-2010年
1月任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广巴路LJ3-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财务负责人;2010年1月-2010年6月任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10年6月-2010年 11月任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广巴路LJ3-1项目党支部书记;
2010年 11月-2011年 7月任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桃巴高速公路LJ9合同段项目
经理部财务负责人、党支部书记;2011年7月-2013年4月任四川路桥公路二分
公司纪检(审计)处处长;2013年4月-2014年5月任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纪检(审
计)处处长、遂广高速公路S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副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4年
5月-2015年5月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纪检(审计)处处长、四川路桥公路三分公
司宜叙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党总支部书记;2015年5月-2018年9月任四川
路桥集团公路三分公司财务处处长;2018年9月-2021年10月任四川沿江攀宁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0月-2022年4月任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
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会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沿江金宁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4月-2026年1月任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26年2月2日起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唐春云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
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目前,唐春云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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