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進一步公告
關連交易向白雲山生物增資
茲提述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5月28日之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向白雲山生物增資之關連交易。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由於採用收益法釐定白雲山生物於評估基準日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公允價值,故估值構成香港上市規則第14.61條項下的盈利預測(「盈利預測」)。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60A條,公司須在該公告內納入有關盈利預測的資料或在該公告發佈後15個營業日內刊發進一步公告,其中須包括以下內容:
(1)盈利預測所依據的主要假設(包括商業假設)的詳情;
(2)本公司核數師出具的函件,確認其已審閱盈利預測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的函件,並提供其報告;
(3)董事會出具的函件,確認盈利預測乃於適當及審慎查詢後作出;及
(4) 該公告或進一步公告所載有關專家陳述的資料,該等信息須按照香港上市規則附錄D1B第5段的規定披露。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60A(1)條規定,盈利預測所依據的主要假設(包括商業假設)的詳情已於該公告披露。詳情請參閱該公告。
根据香港上市規則第14.60A(2)至(4)條規定,有關盈利預測的补充資料載列如下:
1核數師函件
本公司核數師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受委聘,對盈利預測所依據的貼現未來現金流預測的編製及其算術計算進行審閱並出具報告。該等貼現未來現金流預測不涉及會計政策的採用。核數師函件(「核數師函件」)的全文日期為2025年6月16日,供納入本公告,載於本公告附錄一。
董事會函件
董事會已審閱盈利預測所依據的主要假設及核數師函件,並認為盈利預測乃經適當及審慎查詢後作出。董事會函件(「董事會函件」)載於本公告附錄二。
專家及同意書
在本公告內提供陳述的專家之資質如下:
名稱資質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註冊會計師
於本公告日期,以上專家已發出其同意書,同意本公告按其所載形式及內容刊發並載入其報告並引述其名稱,且迄今並無撤回同意書。
於本公告日期,以上專家不持有本集團任何成員的任何股權,亦無擁有任何權利(不論是否可依法強制執行)認購或提名他人認購本集團任何成員之證券。
於本公告日期,上述專家概無於自2024年12月31日(即本集團最近期刊發之經審核財務報表之編製日期)以來本集團任何成員已收購、出售或租賃予本集團任何成員,或本集團任何成員擬收購、出售或租賃予本集團任何成員之任何資產中直接或間接擁有任何權益。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中國廣州,2025年6月16日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小軍先生、程寧女士、程洪進先生、唐和平先生與黎洪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陳亞進先生、黃民先生、黃龍德先生與孫寶清女士。
2附錄一核數師函件
以下為本公司核數師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發出的報告全文,以供載入本公告。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Telephone +86 10 82 330558 +86 10 82330558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Fax +86 10 823271668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Internet www.dax2i2ncpa.2co2m06.c n +86 10 82327668
BeijingChina100083 100083 www.daxincpa.com.cn申報會計師就廣州白雲山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估值有關折現日後現金流量計算發出的報告
大信專審字〔2025〕第22-00067號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們接受委託,就國眾聯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編製之日期為2025年3月12日,內容有關廣州白雲山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於2024年9月30日的股權估值所用相關折現日後現金流量計算出具報告。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4.61條,基於預測所作估值被視為盈利預測,並已載入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貴公司」)日期為2025年5月28日有關貴公司向廣州白雲山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公告(「該公告」)內。
董事的責任
貴公司董事(「董事」)對預測承擔全部責任,編製預測時已應用若干基準及假設(「假設」),董事對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假設載於該公告內。
我們的獨立性及質量管理
我們遵守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頒布的《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中對獨立性及其他職業道德的要求,有關要求是基於誠信、客觀、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的關注、保密及專業行為的基本原則而制定的。本所應用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頒布的《品質控制準則第5101號》「會計師事務所對執行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其他鑒證和相關服務業務實施的質量控制」,因此保持一個完整的質量控制制度,包括制定有關遵守職業道德要求、專業準則以及適用的法律及監管要求的政策和程式守則。
3申報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為根據上市規則第14.60A (2)條規定對預測的計算方法的算術準確性發表意見,並僅向閣下作出報告。預測並不涉及採納會計政策。除此之外,我們的報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們並不就本報告的內容對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或接受任何義務。
我們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該準則」)執行工作。該準則要求我們遵守道德規範,計劃和執行委聘工作,以合理保證預測的算術計算方法是否按董事所採納的假設妥為編製。
我們的工作並不構成廣州白雲山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權的任何評估。假設包括有關不能如過往結果般確認或核實的未來事件及管理層行動的假設,而此等事件及行動可能會或可能不會發生。即使預期的事件及行動確實發生,實際結果仍可能有別於評估,且差異可能重大。因此,我們並無就假設的合理性及有效性進行審閱、審議或展開任何工作,亦不就此發表任何意見。
意見
基於以上所述,我們認為,就計算而言,有關折現日後現金流量計算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已根據載於估值報告中董事所採納的假設妥為編製。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北京
二○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4附錄二董事會函件
以下為2025年6月16日的董事會函件全文,供載入本公告。
敬啟者,茲提述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5月28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向廣州白雲山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白雲山生物」)增資之關連交易,其對價主要基於對白雲山生物股東全部權益價值採用收益法進行之獨立評估,並以貼現現金流法作為具體估值手段。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第14.61條,該估值構成盈利預測(「盈利預測」)。
本公司核數師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大信」)已受委託對該盈利預測出具了函件,大信確認(i)該盈利預測的計算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根據評估報告中所採用的假設妥為編制;(ii)數學計算準確;
及(iii)貼現現金流預測不會受到本公司會計政策的影響。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已審閱了大信出具的函件,以及評估報告所載的有關盈利預測的基礎及假設。
基於上述情況,並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60A(3)條和第14A.68(7)條的規定,董事會確認盈利預測乃經適當及審慎查詢後作出。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中國廣州,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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