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2证券简称:白云山公告编号:2026-02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大信是我国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
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人民币,下同),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
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1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白云山”、“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晓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白云山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曾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伟阳,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白云山提供审计服务,具有14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曾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
2报表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白云山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甫国,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及质量控制复核经验,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和质量复核,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证券业务审计报告有广东安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和利农生
物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天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电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6年拟定的年度审计费用为352.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
费用为312.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审计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不会产生重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核查,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2026年年度财
3务审计工作和2026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续聘大信为本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6年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本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6年内控审计机构的
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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