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证券简称:长春燃气公告编号:2025-01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611269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9.295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志宇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东辉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60459674 99.8152 614410 0.1701 52900 0.0147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60438074 99.8092 636010 0.1761 52900 0.0147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60441674 99.8102 625710 0.1732 59600 0.0166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60431174 99.8073 648210 0.1794 47600 0.0133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A 股 360523074 99.8327 544010 0.1506 59900 0.0167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60470574 99.8182 574610 0.1591 81800 0.0227
7、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60485374 99.8223 574610 0.1591 67000 0.0186
8、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A 股 360510674 99.8293 562310 0.1557 54000 0.0150
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60510874 99.8293 543810 0.1505 72300 0.0202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
号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10.01关于选举赵岩先生为35966700299.5957是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
序号表决权的比例(%)否当选
11.01关于选举杨静女士为公35966749699.5958是
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
东357810876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
普通股股东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
东262029879.017264821019.5473476001.4355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
普通股股东90073371.797630621024.4080476003.7944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
股东171956583.410634200016.589400.0000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4公司2024251779878.348064821020.1707476001.48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关于修改259749880.828054381016.9221723002.2499
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1关于选举175362654.5687
赵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关于选举175412054.5841
杨静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
的议案(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志新刘奕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