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秉持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该交易公平、公正、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借助基金管理人的资源优势以及在资本市场的专业投资管理能力和其他合作方的丰富项目资产,抓住资本市场新机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此页无正文,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薇沈建文马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