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8证券简称:西藏珠峰公告编号:2025-015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西藏珠峰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地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1、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黄建荣、茅元恺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是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地
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
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同意此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310万元,实际发生额
1247.67万元,未超出董事会批准的金额。具体交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交易主体2024年预计2024年实际交易事项关联单位名称(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交易额交易额
房屋租赁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1230.001197.37
房屋租赁(注)珠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20.008.34
房屋出租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15.0014.28
公共关系服务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45.0027.68塔吉克分公司
合计:1310.001247.67
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租赁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房产用于办公2024年度起,不再合并计算。
(三)本次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情况
结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7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交易主体2024年实际2025年预计交易事项关联单位名称(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交易额交易额
房屋租赁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1197.371500.00
房屋租赁(注)珠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8.3410.00
房屋出租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14.2815.00
2公共关系服务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27.6845.00
塔吉克分公司
合计:1247.67157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229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 D座 10E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机电产品、汽车、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
及制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展览、展销、咨询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
关联关系:报告期末,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控股51%股权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4.91%股份。
2、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塔吉克分公司
注册地:塔吉克斯坦杜尚别市洛伊克晒拉力大街3号8楼;
登记日期:2006年5月17日;
主要活动(类型)方式: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3、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柳营路305号12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策划;国内贸易(除专营商品外),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黄建荣先生同时担任
3公司董事长职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
规定的情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租赁和出租房屋主要用于各方办公使用,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结合标的周边同类物业的市场租赁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该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高于或低于周边地段、同类物业租赁价格情形,定价公允。其中与上海投资组合中心的租赁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第6.3.17条的规定,公司将每三年重新审议合同内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房屋租赁、出租的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各方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中环技塔分公司主要为塔中矿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与塔吉克斯坦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协调、
相关手续办理及政策咨询,有利于塔中矿业在塔业务的开展。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地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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