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意见
作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
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
意见
该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情况,中油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运营正常,内部控制健全,未发现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
关联董事白雪峰、刘雅伟予以了回避。
三、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办法》《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决定办法》的独立意见
同意以上三项制度,制订这三个业绩与考核类管理办法是落实公司董事会职权、提升公司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措施,可以充分调动员工和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履行责任使命,增强价值创造和核心竞争能力,持续促进企业经营业绩提升,有利于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世界一流油气和新能源
工程综合服务商建设。
2022年8月29日
独立董事签字:
孙立王新华
王雪华
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关联
董事白雪峰、刘雅伟予以了回避。
三、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办法》《公司经理层成
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决定办法》的独立意见
同意以上三项制度,制订这三个业绩与考核类管理办法是落
实公司董事会职权、提升公司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建立健全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措施,可以充分调动员工和经理层成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履行责任使命,增强价值创造和核心竞
争能力,持续促进企业经营业绩提升,有利于结合工作实际,落
实公司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世界一流油气和新能源
工程综合服务商建设。
2022年8月29日
独立董事签字:
孙立
王新华
王雪华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
关联董事白雪峰、刘雅伟予以了回避。
三、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办法》《公司经理层成
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决定办法》的独立意见
同意以上三项制度,制订这三个业绩与考核类管理办法是落
实公司董事会职权、提升公司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建立健全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措施,可以充分调动员工和经理层成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履行责任使命,增强价值创造和核心竞
争能力,持续促进企业经营业绩提升,有利于结合工作实际,落
实公司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世界一流油气和新能源
工程综合服务商建设。
2022年8月29日
独立董事签字:
孙立王新华
王华
王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