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监督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是谭小青先生。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聘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确定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中国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聘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的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信永中和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026年1月29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会计师事务所与中油工程治理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沟通函-2025年报-计划阶段》,对审计范围、审计重点风险领域和事项、项目组织和人员分工、审计时间安排等内容进行沟通。
2026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并与年审会计师在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就审计发现问题再次沟通,了解后续整改安排。
2026年4月7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三、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对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能时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必要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完成了2025年度年报、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