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之
核查意见
根据《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上市公司”、“公司”)拟以信托受益权抵偿其对部分债权人不超
过240.01亿元的金融债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该信托受益权底层资产为誉诺金(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诺金”)价值100万元的100%股权(誉诺金持有11家标的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华夏幸福(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对誉诺金及其下属11家标
的项目公司合计约255.84亿元的债权。债务重组计划中有关信托受益权抵债交易包括资产归集、设立信托和抵偿债务三部分,本次交易方案是在上市公司完成资产归集和设立信托的基础上实施的信托受益权抵偿债务交易。
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前20个交易日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首次公告本次交易,公司首次发布本次交易信息前20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公告前1个交易日
股价/指数涨跌幅
(2023年12月27日收盘价)(2024年1月25日收盘价)上市公司股价
1.711.64-4.09%(元/股)上证综合指数
2914.612906.11-0.29%
(000001.SH)上证房地产指数
4461.534682.684.96%
(000006.SH)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3.80%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9.05%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重组方案信息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累计变动幅度为-3.80%;剔除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重组信息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累计变动幅度为-9.05%。
1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上市公
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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