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ST 华幸 公告编号:2026-06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核心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
毕暨增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为积极推进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重整相关事项,坚定支持公司风险化解及持续经营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长及核心管理层计划自2026年5月11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核心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6年8月11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增持总金额为510.10万元;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王文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
1增持前持股数量18590600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0.48%(占总股本)注:公司2026年5月12日披露《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365280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3893355062股。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一致行动关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系形成原因
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52009027713.36%实际控制人
第一组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66760000.69%控制的主体
北京东方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96616250.51%
合计56642790214.55%——
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585018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3%。
2、核心管理层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赵威、陈怀洲、庄永、钟坚、黎毓珊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增持前持股数量6145500股增持前持股比例
0.16%(占总股本)
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前持股数量已扣除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王文学、赵威、陈怀洲、庄永、钟坚、黎毓珊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6年5月11日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自2026年5月11日起3个月内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且不超过600万元
2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以实际发生为准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2026年5月15日~2026年8月11日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8月11日,增持主体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4720100股,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董事长王文学增持1389400股增持股份结果
董事、总裁赵威增持1005100股对应方式及数量
董事、联席总裁陈怀洲增持1011100股职工董事庄永增持471500股财务总监钟坚增持656000股董事会秘书黎毓珊增持187000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A股:510.10 万元累计增持股份比例A股,0.12%(占总股本)董事长王文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86407902股
董事、总裁赵威持股3341600股
增持计划完成后董事、联席总裁陈怀洲持股3284900股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职工董事庄永持股471500股
动人)持股数量财务总监钟坚持股1697000股董事会秘书黎毓珊持股681200股
董事长王文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15.06%
董事、总裁赵威持股比例为0.09%
增持计划完成后董事、联席总裁陈怀洲持股比例为0.08%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职工董事庄永持股比例为0.01%
动人)持股比例
财务总监钟坚持股比例为0.04%
董事会秘书黎毓珊持股比例为0.02%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是□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增持金额合计510.1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在增持期限内实施完毕,且
已达到增持计划的下限要求。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3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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