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函字[2026]第611973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室
电话:010-62267688邮编:100082传真:62267682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的专项说明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函字[2026]第611973号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年4月29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瑞诚审字[2026]第61196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持续经营能力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华夏幸福2025年度发生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28.59亿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7.43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息负债总额为1380.68亿元,其中309.44亿元将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偿还,华夏幸福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包括受限制资金)40.73亿元。
华夏幸福基于持续经营能力假设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19.89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74.07亿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1030.69亿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1.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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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账面余额为802.02亿元,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0.34亿元。
此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夏幸福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85.44亿元、23.98亿元。
华夏幸福自2020年第四季度起面临流动性风险。受此影响,出现无法按期偿付供应商货款、债券兑付、金融机构债务逾期及担保代
偿风险等方面偿付风险,引发了多起未决诉讼及仲裁案件,部分资产、银行账户被冻结或资产被强制执行。
2025年11月17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已受理债权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并决定对华夏幸福进行预重整。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预重整工作仍在推进中,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预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如破产重整程序未能顺利完成,华夏幸福金融负债逾期、债务诉讼或仲裁、资产的变现与回收等事项可能不及当前预期,华夏幸福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将面临重大影响。
同时,我们注意到,本年度华夏幸福为化解债务风险,与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和8年期限的《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运营协议中包含了业绩补偿和剩余资产回购承诺,且华夏幸福的预重整工作在推进中,其最终重整是否能完成及其最终重整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资产的清收与处置运营可能不及当前预期。
华夏幸福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以上事项或情况,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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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夏幸福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也表明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由于部分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应对计划尚在报批或实施过程中,华夏幸福未能就消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对评估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影响。
(二)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如财务报告附注五、4“合同资产”及52“资产减值损失”所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夏幸福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1009.1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9.52%,华夏幸福对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于2025年度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62亿元。华夏幸福在对合同资产减值测算时,包含了管理层的关键假设,如重整方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及法院裁定、重整的成功概率等,针对上述关键假设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三)或有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所述,受
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华夏幸福出现无法按期偿付供应商货款、金融机构债务逾期及担保代偿风险,引发了较多的未决诉讼及仲裁案件。
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诉讼及仲裁案件的数量多且部分案件尚处于审理或执行阶段,最终判决结果及赔偿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尽管管理层已就相关或有事项进行了披露并评估,但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管理层对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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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的合理性,也无法确认相关负债计提金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在执行华夏幸福2025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采用当年总资产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0.1%,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5538.46万元。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
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
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本专项说明“一、(一)”所述,因华夏幸福财务层面和经营
层面均存在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和情况,华夏幸福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部分保障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由于部分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应对计划尚在报批或实施过程中,华夏幸福未能就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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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我们认为,持续经营事项对华夏幸福的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财务报表的持续经营披露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如本专项说明“一、(二)”所述,我们实施了内部控制测试、
检查会计政策、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管理层2025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所依据关键假设的恰当性,以及对华夏幸福财务报表的影响。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会导致华夏幸福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如本专项说明“一、(三)”所述,我们实施了内部控制测试、
查阅并了解重大诉讼情况、向外聘律师函证等审计程序,但无法证实管理层对或有事项可能产生的财务损失估计的合理性,也无法确认相关负债计提金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华夏幸福财务报表的影响。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营业外支出、预计负债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华夏幸福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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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华夏幸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形成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
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形成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华夏幸福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四、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的情况
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系华夏幸福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
境、信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华夏幸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已经连续发生亏损,存在部分债务未能按期偿还,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及诉讼情况,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本年未消除。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华夏幸福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
2025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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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仅
供出具报告使用使用具报告出仅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