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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长江通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15 00:00 查看全文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会议期间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五、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会务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六、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

1决结果视同弃权处理,其中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在计票

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

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八、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现场会议结束。会务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最终表决结果回传后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设计票、监票人(股东代表、会议见证律师)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2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祥平先生序号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执行人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邱祥平

第一项宣布会议召集及出席情况梅勇

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梅勇

议案二: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梅勇

李克武、李银香

第二项议案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小平、杨立志

议案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勇

议案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梅勇

议案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梅勇

议案表决:

第三项宣读表决方法并推选监票人邱祥平计票与监票监票人

第四项宣布表决结果梅勇

第五项宣读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第六项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梅勇

第七项宣布大会结束邱祥平

3目录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5

议案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2

议案二: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3

议案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8

议案四: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7

议案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9

议案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62

4证券代码:600345证券简称:长江通信公告编号:2026-02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5(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

5√

案的议案

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6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

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7“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

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8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345长江通信2026/5/15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11:

30,下午2:30—4:3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027-67840308

传真:027-67840308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武汉长江通信

9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430074

(二)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10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5

议案

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1证券代码:600345证券简称:长江通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90127618.87元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

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38025523.78元。

公司202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9171549.55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

36257334.52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合并报表中每10分红年度合并报每10股派每10股现金分红的数归属于上市公分红股送红表中归属于上市

息数(元)转增数额司普通股股东年度股数公司普通股股东(含税)(股)(含税)的净利润的比

(股)的净利润

率(%)

2025年01.10036257334.52219171549.5516.54

2024年00.55018128667.26170675644.7710.62

2023年00.8026368970.56221094398.3311.9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12证券代码:600345证券简称:长江通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以及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同时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本报告所称关联方是指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

究所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由它们实际控制的单位。

二、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技术服务、物业服务、水、电、汽,

租赁办公场所等;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300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0861万元,在批准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13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2025年预占同类业务2025年实际占同类业务关联方

内容计金额比例(%)发生金额比例(%)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50004.85%9020.88%

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

20001.94%

有限公司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有限

20001.94%2740.27%

责任公司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

20001.94%

有限公司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

20001.94%

销售商责任公司

品、提供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

服务5000.49%22972.25%所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

5000.49%

所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1500.15%

公司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

500.05%7510.74%

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15001.46%680.07%

小计1570015.25%42924.21%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

875014.57%61158.49%

所有限公司湖北烽火平安智能消防

10001.66%

科技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5000.83%

公司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

5000.83%

份有限公司武汉烽火集成有限责任

采购商5000.83%1280.18%公司

品、接受

服务上海泰峰检测认证有限2500.42%880.12%公司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

2000.33%

责任公司武汉烽火创新谷管理有

1000.17%490.07%

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8001.33%1890.26%

小计1260020.97%65699.12%

合计28300/10861/

注:2025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4公司2025年度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292万元、向关

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6569万元,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861万元。

四、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内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包括: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等。

2026年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781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初至

2025占同

2026年占同类披露日与关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年实际类业关联方预计金业务比联人累计发年实际发生金额差易内容发生金务比额例生的交易金异较大的原因额例额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有

40003.64%2740.27%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

限责任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

20001.82%89322972.25%/

究所有限公司新疆数字兵团信息产

20001.82%//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

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

20001.82%//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

销售15001.37%//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限公司商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

品、6000.55%//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限公司提供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

服务5000.46%7510.74%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技有限公司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

4000.36%//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

限责任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9020.88%/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15001.37%680.07%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

小计1450013.21%89342924.21%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

采购30005.87%80561158.49%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究所有限公司商

品、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9501.86%326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展有限公司

152026年初至

2025占同

2026年占同类披露日与关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年实际类业关联方预计金业务比联人累计发年实际发生金额差易内容发生金务比额例生的交易金异较大的原因额例额接受湖北烽火平安智能消

3070.60%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

服务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泰峰检测认证有

2000.39%18880.12%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

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

2000.39%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

究所有限公司武汉烽火集成有限责

1280.18%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

任公司

其他关联方6241.22%332380.26%2026年预计执行订单

小计528110.33%118165699.12%

合计19781/207410861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等;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交易金额预计累计不超过19781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

(二)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

响:

1、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合理配置资源、降

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因此,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16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应予回避。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17证券代码:600345证券简称:长江通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工作要求,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贯彻落实公司战略规划,高效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充分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现对董事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全部董事会成员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出席公司的重要会议,在股东会决议及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完成了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确保向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经营信息。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七次董事会,共审议了42项议案,所审议的议案均全部通过,不涉及否决、弃权议案的情形,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的

18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时间决议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2025/2/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

1、审议《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2、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5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9、审议《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0、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12、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

2025/4/28会议13、审议《关于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16、审议《关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7、审议《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8、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审议《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1、审议《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2、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3、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4、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2025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

2025/8/272、审议《2025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

会议

3、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9会议届次时间决议事项

4、审议《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7、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9、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2025/9/4审议《关于授权减持参股公司股票的议案》

会议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迪爱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迪爱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斯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2025/10/30

会议

3、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4、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1、审议《关于提名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12/19

次会议2、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门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会议11次,其中:战略委员会4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5次。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各自的专业特长,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听取了公司组织架构融合的汇报,对涉及的出售长飞光纤股票资产、拟投资建设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等投资事项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要求公司要深入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指标体系的管理,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生产经营中,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20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补选董事候选人中,对候选董事的教

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进行了审议。委员会查阅了经理层成员签订的任期和年度业绩责任书,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审查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发放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

用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专业、认真审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进行了沟通、指导与监督。详见公司《2025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独立行使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详见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严格遵

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完成了4项定期报告披露,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披露临时

21公告53项,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

公司还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在定期报告的审计、沟通、编制阶段,以及重大事项的商讨、决策之前均严格履行了登记与保密管理程序,向知情人充分传达了内幕信息保密的相关义务和责任,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也没有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通过投资者网上说明会、上证 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

渠道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参加了控股股东举办的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组织召开了2次投资者网上说明会,参加了湖北证监局组织的2025年湖北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了良好的互动,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对公司价值、未来发展的信心,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奖。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方案并及时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1812.87万元。公司积极响应上交所的倡议,在定期报告中回应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

(六)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定期听取了财务顾问、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汇报,对募投项目进行了论证和调整,完成了部

22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和延期,使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和项目运作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ESG 治理情况

公司持续完善了 ESG管理体系,调整了 ESG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修订了《ESG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关于ESG 工作的职责。《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合规且系统地展示了公司在 ESG 方面的绩效,获得 Wind ESG“BBB”(良好)评级。公司积极回应了资本市场要求,响应 ESG 发展趋势、回应利益相关方关注,通过ESG 与经营发展互融互促,推动公司的社会价值、社会形象、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八)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与授权,通过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充分发挥了董事会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一次年度股东会和两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涉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选举董事、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取消监事暨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已按照股东会做出的决议予以组织实施并完成。公司荣获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

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奖。

(九)监事会改革

董事会积极落实《公司法》及监管机构关于监事会改革要求,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6户监事会改革工作,取消了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由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继承。为完善公司治

23理结构,保证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还对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了扩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董事进入董事会,董事会的结构持续完善。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为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2025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高管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湖北证监局、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董

事和高管初任、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等相关专题培训,进一步了解监管新规以及法律责任、信息披露、履职规范等方面的新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为了强化对募集资金的监督管理,公司还组织财务顾问开展了持续督导培训。

总体而言,2025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组织职责,积极执行股东会决议,指导并支持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确保了公司各项年度经营指标顺利实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与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围绕“十五五”战略目标稳健发展,继续秉

承对社会、对股东、对企业、对员工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全力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努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馈广大股东。重点工作如下:

(一)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各级监管机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和配套法人治理制度修订。加强董事会建设,持续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完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授权事项清单,

24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机制,进一步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之间

的权责边界,强化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优化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运作机制,强化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发挥独立董事、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功能,进一步确保公司治理、重大事项决策规范开展,确保公司决策体系规范、科学、高效,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对标监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牢牢坚守合规底线,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全面披露重大事项,确保披露内容的准确完整性。

同时,完善披露信息的分级审核机制,在严格遵守保密的前提下,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公司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基于披露信息做出投资决策。持续加强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多种形式提供财务与非财务关键信息,不断提升披露内容的可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内容深度广度有所增强,助力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揭示投资风险,积极传递出公司的发展理念与市场价值,提升公司透明度。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将继续以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保证沟通渠道的顺畅、多样,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建立正确价值导向,进一步促进双方良好稳定的互动互信关系,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三)强化市值管理,促进价值成长

积极响应各级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政策部署,系统全面开展市值管理工作,结合宏观环境和公司产业发展态势,科学合

25理安排市值管理工作,丰富市值管理“工具箱”,不断强化与监管机构、证券分析师、媒体、机构投资者、股东的良好关系,打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优质品牌。

(四)强化合规管理,提升依法治企水平

持续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合规管理建设质量和水平,确保合规管理要求全面融入公司决策与经营各个环节,严控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全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合规风险防控,促进合规与经营深度融合。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控流程,内外部审计内控联动,内向发力、内外结合,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公司法治化、现代化治理水平,稳定支撑公司全面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司“十五五”发展行稳致远。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加强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紧盯

高质量发展目标,强化战略推进、决策制定及风险防范工作。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加强资源配置、组织与能力建设,高效、科学决策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推动各项既定的经营目标的实现,确保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及科学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性的发展。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26证券代码:600345证券简称:长江通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人:李克武)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忠实勤勉,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克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现任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法研究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职务。

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27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其中1次以现场方式召开,

1次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4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我本人出席情况

列示如下: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独立董本年应亲自以通讯委托是否连续两事姓名参加董缺席出席股东会出席方式参出席次未亲自参事会次次数的次数次数加次数次数加会议数李克武66400否3

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4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5次。

2025年,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审议了5

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我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与考28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战略委提名和薪酬与审计与风险管独立董事专独立董事出席率员会考核委员会理委员会门会议李克武

(提名和薪酬与考2次*2次5次2次100%核委员会召集人)注:2025年4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两次扩大会议,分别对《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长江通信组织结构融合方案进行审议,我本人也参加了扩大会议。

我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2025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及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9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认真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履职期内,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召开三次沟通会议,确定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及

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质量控制等,积极沟通审计发现问题及初步审计意见。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在日常工作中,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汇报、审核内审工作进展情况并监督内部审计计划落实情况,每半年审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公司董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定期交流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公司认真做好中小股东来电接听、来访接待、上证 e互动平台上提问回复等事项,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等机会,通过现场、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合规管

理、风险防范等日常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30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

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将公司行业发展趋势、滚动规划、生产经营等情况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交换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对我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同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年度重点事项进

行了研究与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在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同时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会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上议案均表示认可,认为以上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31策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在履职中我本人了解、支持和关注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内控

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设计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内审部门人员的独立性等问题,并协助实施必要的改进措施。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32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用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致同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核,本人认为致同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查了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等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董事的相关职责,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补

33选董事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作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我本人认真查阅了经理层成员签订的任期和年度业绩责任书,认为:与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的聘任协议书、经营业绩责任书等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同时,本人还认真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报告,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2025年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该等薪酬水平能够有效发挥激励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独立、公正地履行了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范以及公司内部规章,继续尽职

34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谨慎运用公司赋予的权利,加强重大事项的关

注与监督,做好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审阅及评价,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长江通信“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克武

2025年5月22日

35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人:李银香)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本人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银香,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导师。曾任文华学院财务负责人,现任湖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603132.SH)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36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其中1次以现场方式召开,

1次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4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我本人出席情况

列示如下: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独立董本年应亲自以通讯委托是否连续两事姓名参加董缺席出席股东会出席方式参出席次未亲自参事会次次数的次数次数加次数次数加会议数李银香66400否3

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4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5次。

2025年,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审议了5

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我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37战略委提名和薪酬与审计与风险管独立董事专

独立董事出席率员会考核委员会理委员会门会议李银香

(审计与风险管理2次*2次5次2次100%委员会召集人)注:2025年4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两次扩大会议,分别对《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长江通信组织结构融合方案进行审议,我本人也参加了扩大会议。

我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2025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及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认真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履职期内,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

38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召开三次沟通会议,确定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及

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质量控制等,积极沟通审计发现问题及初步审计意见。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在日常工作中,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汇报、审核内审工作进展情况并监督内部审计计划落实情况,每半年审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公司董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定期交流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参加了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的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督促公司认真做好中小股东来电接听、来访接待、上证 e互动平台上提问回复等事项,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等机会,通过现场、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合规管

理、风险防范等日常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

39经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

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将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十五五”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情况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交换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对我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同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年度重点事项进

行了研究与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在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同时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会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上议案均表示认可,认为以上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40策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在履职中我本人了解、支持和关注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内控

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设计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内审部门人员的独立性等问题,并协助实施必要的改进措施。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41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用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致同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核,本人认为致同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等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董事的相关职责,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补选董事的

42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作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我本人认真查阅了经理层成员签订的任期和年度业绩责任书,认为:与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的聘任协议书、经营业绩责任书等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同时,本人还认真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报告,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2025年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该等薪酬水平能够有效发挥激励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履职期间,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职、客观公正,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勤勉尽责,

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为实现长江

43通信“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李银香

2026年5月22日

4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人:江小平)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本人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江小平,博士研究生学历,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教授,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现任中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兼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45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其中1次以现场方式召开,

1次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4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我本人出席情况

列示如下: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独立董本年应亲自以通讯委托是否连续两事姓名参加董缺席出席股东会出席方式参出席次未亲自参事会次次数的次数次数加次数次数加会议数江小平66400否3

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4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5次。

2025年,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审议了5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46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率

江小平

4次2次100%(战略委员会委员)

我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出售股票资产、投资建设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以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 e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等机会,通过现场、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合规管

理、风险防范等日常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

47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办公天数

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将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十五五”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情况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交换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对我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同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年度重点事项进

行了研究与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会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上议案均表示认可,认为以上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48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在履职中我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设计的合理性与有效

性、内审部门人员的独立性等问题,并协助实施必要的改进措施。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用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致同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核,本人认为致同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49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

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本人认真审查了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等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董事的相关职责,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补选董事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核实了年报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得薪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50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

勤勉尽责履职,科学公正决策,深入了解经营信息,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2026年,本人将继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推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江小平

2026年5月22日

51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人:杨立志)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本人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立志,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城市总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政务咨询总监、五级专家等职务。202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5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其中1次以现场方式召开,

1次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4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我本人出席情况

列示如下: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独立董本年应亲自以通讯委托是否连续两事姓名参加董缺席出席股东会出席方式参出席次未亲自参事会次次数的次数次数加次数次数加会议数杨立志66400否3

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4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5次。

2025年,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审议了5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53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率

杨立志

4次2次100%(战略委员会委员)

我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出售股票资产、投资建设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以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 e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等机会,通过现场、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合规管

理、风险防范等日常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办公天数

54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将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十五五”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情况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交换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对我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同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年度重点事项进

行了研究与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会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上议案均表示认可,认为以上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55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在履职中我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设计的合理性与有效

性、内审部门人员的独立性等问题,并协助实施必要的改进措施。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用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致同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核,本人认为致同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

56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本人认真审查了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等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董事的相关职责,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补选董事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核实了年报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得薪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57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在履职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履职,加强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及合作,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杨立志

2026年5月22日

58证券代码:600345证券简称:长江通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度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后50000元/年。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

司薪酬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特别奖励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与

59绩效年薪总额的60%。且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会务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3、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提议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实施递延支付机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年

薪、任期激励收入与公司重点任务的完成进度相结合,可以递延发放。

7、实施追索支付机制。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

追溯重述时,需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

60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61证券代码:600345证券简称:长江通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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