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股票代码:600345
信息披露义务人:芯珂(武汉)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F1栋4层
权益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提高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本次国有股份无
偿划转已取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尚需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
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
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主要情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1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2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
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 1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程序 .................................... 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
权益股份的计划 ............................................ 1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 14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三、《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 17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 18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 18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9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20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 2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0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 20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2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 ........................... 20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 21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1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2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2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3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6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26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26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6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26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 2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8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28
二、合并利润表 ............................................ 3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32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 ............................................. 36
二、备查地点 ............................................. 36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通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芯珂(武汉)技术有限公司
划入方、芯珂技术
烽火科技、划出方 指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科集团 指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电信一所 指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芯珂技术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烽火科技直接持有的长江通信 56682297 股股份(占长江通信总股本的本次权益变动 指 17.2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芯珂技术将持有长江通信
56682297股 A股股份,占长江通信股份总额的 17.20%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珂技术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芯珂(武汉)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建华
经营期限 2026年2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F1栋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K64B2J9C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气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经营范围 销售,网络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2.6905%;武汉金融控股
股东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6157%;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2.6938%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F1栋4层
联系电话 027-876913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芯珂技术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芯珂技术 92.69%股份,系芯珂技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主要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芯珂技术尚未设立下属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直接持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股比例
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
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武汉邮电科学
1 100.00%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研究院有限公
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司
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
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
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电信科学技术 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
2 研究院有限公 100.00% 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
司 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3 信科(北京) 100.00%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财务有限公司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
4 武汉信赛微思 100.00% 管理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科
科技有限公司 技中介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中国信科集团
5 (香港)有限 100.00%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
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
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
6 烽火科技集团 92.69%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
有限公司 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武汉中信科资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7 本创业投资基 63.41% 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金管理有限公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司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
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
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
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中信科移动通
8 41.01% 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通信工程、设备安信技术股份有
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限公司(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
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珂技术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气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芯珂技术成立于 2026年 2月 12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尚未开展具体经营活动,无财务数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芯珂技术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信科集团,中国信科集团由邮科院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于 2018 年联合重组成立,是中国光通信的发源地,是移动通信国际标准的主要提出者之一,是国际知名的信息通信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中国信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包括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智能化应用、无线移动通信、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等。
中国信科集团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3549066.52 13440998.39 12846124.53
所有者权益 6742395.78 6415345.73 6056333.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3996405.09 3910470.55 3637524.04
营业总收入 5132165.22 5191838.58 5408392.61
净利润 226394.17 159298.55 183969.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0943.72 98743.62 113502.80
资产负债率 50.24% 52.27% 52.85%
净资产收益率 3.78% 2.53% 3.12%
注 1: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注 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注 3: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
计×10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居住地 职务或地区的居留权
陈建华 男 中国 武汉 董事长、经理 否
王闽晋 男 中国 武汉 职工董事 否
陶碧青 男 中国 武汉 董事 否
吴海波 男 中国 武汉 董事、财务负责人 否
罗 锋 男 中国 武汉 董事 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持股比例
1 688387.SH 信科移动 41.01%
2 600198.SH 大唐电信 14.64%
3 600498.SH 直接持股6.37%,通过烽火科烽火通信
技间接持股36.38%
4 300557.SZ 理工光科 6.57%
5 002281.SZ 直接持股3.01%,通过烽火科光迅科技
技间接持股35.21%
直接持股0.85%,通过大唐控
6 688981.SH 中芯国际 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
持股12.65%
7 601869.SH 通过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长飞光纤
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4.23%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珂技术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珂技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如下:
直接持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股比例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1 信科(北京) 100.00%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财务有限公司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国信科集团
2 (香港)有限 100.00%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公司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推动中国信科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支持中国信科集团下属子公司开展市场开拓及业务拓展工作,在不损害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拟对烽火科技下属公司股权结构及相关资产进行重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6年 8月 27日,烽火科技召开股东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股权划转相关议案;
2、2026 年 9月 9日,芯珂技术召开股东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股权划转相关议案;
3、2026 年 9月 21 日,烽火科技、芯珂技术和长江通信签订《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
4、2026年 9月 21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取得中国信科集团的批准。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66822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7.2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2026年 9月 21日,烽火科技与芯珂技术签订《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芯珂技术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烽火科技持有的 56682297股上市公司股份,共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20%。
本次划转前,烽火科技持有公司 56682297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0%;中国信科集团持有公司 5150554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63%;电信一所持有公司 409162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1%。
中国信科集团直接及通过烽火科技、电信一所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4910405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24%。中国信科集团、烽火科技已于 2024年 12月 4日签署协议将其所持有的长江通信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电信一所行使。
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电信一所,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信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划转完成后,烽火科技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芯珂技术将直接持有公司 56682297股 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0%。中国信科集团及电信一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中国信科集团直接及通过芯珂技术、电信一所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491040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24%。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电信一所,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信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划转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划转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2026年 9月 21日,烽火科技、芯珂技术和长江通信签订《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1、甲方(转出方):烽火科技
2、乙方(转入方):芯珂技术
3、丙方(目标企业):长江通信
(二)划转标的及划转基准日
1、划转标的:本次无偿划转的划转标的为截至划转基准之日,甲方持有的
目标企业产权,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出资额/持股额
1 长江通信 56682297股
2、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 2024年 12月 31日。
3、甲方同意将划转标的无偿划转至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本次无偿划转涉
及的目标企业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日为本次无
偿划转的交割日。自股权交割日起,乙方即依据本协议成为目标股权的合法所有者,对目标股权依法享有完整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划转相关费用负担
本次无偿划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对价款。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所涉及的各项手续费、税费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分别承担。
(四)划转涉及的程序及事项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以下工作:
1、乙方将相关文件抄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相关审批手续完成后,在本协议生效后 30日内办理股权过户登记,使转
入方在登记机关登记为标的股权的股东。
(五)职工安置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目标企业的职工与目标企业的劳动关系不变,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目标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问题。
(六)本次无偿划转的相关债权债务
1、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处理,目标
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仍由其享有和承担。
2、甲方负责就本次无偿划转事宜依法及依据其与相关债权人的合同约定履
行必要的通知债权人或者征得债权人同意的程序。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甲方的债权、债务由其继续享有及履行。
3、对于甲方在交割日前的债务,如甲方的债权人要求甲方清偿该等债务或
要求对该等债务的清偿提供担保的,由甲方依法及依据其与相关债权人的合同约定进行清偿或提供担保。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表决权委托及其承继安排外,本次股权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
中国信科集团、烽火科技于 2024年 12月 4日签署协议将其所持有的长江通信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电信一所行使。根据烽火科技及芯珂技术共同签署的《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权利义务承继确认书》,本次划转完成后,由芯珂技术作为新的股份持有人承继前述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除此外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未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无偿划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无偿划转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收购对价的支付,不涉及收购资金来源相关事项。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促使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未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上述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更换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明确具体计划。若未来明确提出更换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明确具体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明确具体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明确具体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若未来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不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业务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要求,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尊重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二)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三)保证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一)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
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二)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
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不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四)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五)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调度。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三)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上市公司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
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长江通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芯珂技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长江通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江通信控股股东为电信一所,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通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长江通信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在未来的业务中与上市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从而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
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即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交易。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在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
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或利
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三、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上
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四、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
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 3000万元或达到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合计金额超过 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查,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查,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珂技术成立于 2026年 2月 12日,系专为本次收购而新设持股平台,尚未开展具体经营活动,无财务数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芯珂技术 92.69%股份,系芯珂技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中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39570.26 2181332.01 2360424.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6765.39 241126.37 325393.80
应收票据 146836.19 233172.31 171131.65
应收账款 2517359.63 2757295.67 2367701.89
应收款项融资 55105.99 63687.84 49897.91
预付款项 189297.52 115133.63 167933.61
其他应收款 87516.75 95572.14 113619.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897.75
存货 1996899.69 1685090.90 1547003.48
合同资产 42497.56 43913.52 55613.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480.00 44225.03 53337.08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1835.24 149924.91 118218.19
流动资产合计 7649164.21 7610474.32 7337173.0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050.98 5317.78 17537.62
长期应收款 1656.48 10309.84 11563.33
长期股权投资 3591735.71 3666205.54 3562773.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839.59 68980.63 56408.4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2873.45 2891.68 11118.87产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 日
投资性房地产 58760.01 40473.17 43286.30
固定资产 1163906.08 1144150.62 968877.14
在建工程 242889.11 202138.41 221915.86
使用权资产 14070.25 20407.94 24322.01
无形资产 376393.41 300791.14 279989.63
开发支出 137497.56 171012.57 118378.01
商誉 60453.38 61694.26 61694.26
长期待摊费用 18041.93 20155.87 16962.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178.34 66507.57 57156.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82556.01 49487.05 56968.15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99902.31 5830524.07 5508951.46
资产总计 13549066.52 13440998.39 12846124.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17075.51 926665.65 640264.21
交易性金融负债 1893.35
应付票据 884263.96 1092905.18 1011529.75
应付账款 1712576.08 1633477.36 1580433.30
预收款项 2453.44 4485.81 6503.69
合同负债 406797.38 473716.14 499676.34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 11.95 37.02 940.19放
应付职工薪酬 111600.71 112890.04 114590.42
应交税费 89649.76 122397.36 137958.12
其他应付款 195647.42 225561.63 383929.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89034.13 1069929.44 223634.81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8170.83 38379.68 197848.05
流动负债合计 4849174.50 5700445.29 4797308.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63154.75 359683.36 949116.79
应付债券 891701.10 597960.27 633818.47
租赁负债 5878.87 10714.03 12265.07
长期应付款 8760.44 15129.10 14565.6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68 26.03 47.13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 日
预计负债 20744.48 21961.75 27556.25
递延收益 272041.84 266303.02 303219.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910.75 13348.52 11836.72
其他非流动负债 83292.34 40081.28 40056.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57496.24 1325207.37 1992481.90
负债合计 6806670.75 7025652.66 6789790.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114965.90 1100889.72 1160000.00
资本公积 2498619.95 2484340.85 2314235.76
其他综合收益 166808.27 246459.85 174616.13
专项储备 49.55 36.47 12.84
盈余公积 0.42 0.42 0.42
一般风险准备 14094.26 9308.95 5711.13
未分配利润 201866.74 69434.29 -17052.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996405.09 3910470.55 3637524.04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745990.69 2504875.18 2418809.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42395.78 6415345.73 6056333.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3549066.52 13440998.39 12846124.53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132165.22 5191838.58 5408392.61
其中:营业收入 5126921.04 5187161.62 5405811.62
利息收入 5244.18 4676.96 2581.00
二、营业总成本 5113803.57 5145179.33 5366149.63
其中:营业成本 3862906.58 3900073.86 4097944.93
利息支出 0.06 1.15 20.1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6.64 46.36 46.51
税金及附加 27088.19 27516.03 28166.17
销售费用 315323.33 298634.02 292516.96
管理费用 175105.33 167258.94 162130.36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研发费用 652269.31 666018.99 729489.67
财务费用 81064.14 85629.97 55834.87
其中:利息费用 89276.41 116809.44 97578.79
利息收入 29696.83 45463.11 38940.23
加:其他收益 133761.58 146229.57 110200.72
投资收益 309916.43 81364.07 133542.76
汇兑收益 -2.38 1.72 1.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116984.72 67428.02 97780.36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01.16 2319.69 484.14
信用减值损失 -92497.26 -49448.65 -34103.65
资产减值损失 -115795.29 -42890.19 -56208.78
资产处置收益 92.79 -608.87 -1406.68
三、营业利润 253036.35 183626.59 194753.13
加:营业外收入 8420.81 9263.20 14815.07
减:营业外支出 7739.24 6956.23 5479.06
四、利润总额 253717.92 185933.56 204089.14
减:所得税费用 27323.75 26635.01 20120.12
五、净利润 226394.17 159298.55 183969.0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226394.17 159298.55 183969.02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943.72 98743.62 113502.80
2.少数股东损益 75450.45 60554.92 70466.2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8169.71 72202.64 61640.16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8224.46 231501.19 245609.18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 70278.15 171177.96 167216.35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87946.31 60323.23 78392.83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966464.00 5433298.01 5643123.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30.45 -932.84 -8229.92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616.35 4682.05 3009.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0234.25 78420.73 69034.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082.29 181120.72 237738.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09366.44 5696588.66 5944675.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34440.88 3723762.20 4236430.3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150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11543.14 2636.87 9341.42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3.42 23.79 46.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12387.50 916689.06 914756.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3842.64 188715.74 174275.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0013.74 512092.04 521757.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52251.33 5343919.70 5855107.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7115.11 352668.96 89567.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91233.34 2184922.81 1729645.0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9676.22 44079.70 64645.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82.46 4405.46 681.18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3162.97 -13765.54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546.01 114966.68 30872.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5038.03 2351537.61 1812079.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12345.52 357869.44 238716.12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59273.43 2130527.08 1699542.7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5698.96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794.34 125715.96 90082.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2413.29 2614112.48 2034040.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75.25 -262574.86 -221960.89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7961.10 121237.50 240900.3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37961.10 31237.50 155091.52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66729.21 1072201.08 1695560.7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32.13 530273.49 37678.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7522.45 1723712.07 1974139.6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99347.80 1385872.40 1562809.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38704.37 137068.21 100549.44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22694.17 30654.86 18012.28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876.28 580987.84 62439.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6928.45 2103928.45 1725798.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9406.00 -380216.38 248340.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362.22 -2698.87 7007.27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5971.64 -292821.15 122955.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40478.63 2333299.78 2210344.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76450.26 2040478.63 2333299.7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
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芯珂(武汉)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建华
2026年 9月 23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文件;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的说明;
5、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文件(《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等);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
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说明,以及是否存在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
动相关协议签署日前 6个月内其持有或买卖长江通信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9、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
1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芯珂(武汉)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建华
2026年 9月 23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武汉市东湖开发区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关东工业园文华路 2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号
股票简称 长江通信 股票代码 600345湖北省武汉东湖新芯珂(武汉)技术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技术开发区流苏南
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路 1号 F1栋 4层
增加√□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 无□人
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人是否拥有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是□ 否□√ 内、外两个以 是□ 否√□
股 5%以上 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0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00%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由 0股增加至 56682297 股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由 0.00%增加至 17.20%
时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完毕股份过户登记程序时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 否□√持续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 否√□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
是□ 否□√六条规定的情形基本情况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是√□ 否□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 否□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收购对价的支付,不涉及收购资金来源相关事项)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是√□ 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的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
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 是□ 否□√权(本页无正文,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芯珂(武汉)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建华
2026年 9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