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证券简称:恒力石化公告编号:2025-05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范红卫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范红卫女士(召集人)、薛文良先生、李晓明先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邬永东先生(召集人)、刘俊先生、龚滔先生;
提名委员会成员:刘俊先生(召集人)、薛文良先生、柳敦雷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薛文良先生(召集人)、邬永东先生、李峰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晓明先生为公司总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峰先生、柳敦雷先生、刘千涵先生、张文宇先生、黄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聘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意聘任王珊女士、汪春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以及新建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
1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2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
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6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
7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修订
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10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修订
1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1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修订
13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14原油期货交易管理及信息报告制度修订
15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16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
17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新建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039099786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3127982.88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十、《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3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范红卫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1494169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李晓明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晓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900股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李峰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第三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
任、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峰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柳敦雷先生: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 A区 FDY 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 E 区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柳敦雷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刘雪芬女士: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吴江丝绸试样厂出纳会计;建设银行盛泽支行柜员、信贷员、会计主管;2004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江苏恒
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刘雪芬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刘千涵先生: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业务代表、销售副经理、销售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千涵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张文宇先生: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现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宇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黄旭东先生: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副部长、销售部副部长、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
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旭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王珊女士: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珊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汪春杉女士:199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专员。
汪春杉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