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证券简称:华阳股份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55229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 Y1
债券代码:163398债券简称:20阳煤01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树坡公司”)为山西华阳
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股份”)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煤焦”)持股26%。华新煤焦拟将其持有榆树坡公司26%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其母公司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公司拟自愿放弃华新煤焦转让榆树坡公司2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华新煤焦、华新燃气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榆树坡公司成立于1983年6月13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8111.48万元,其中华阳股份持股51%华新煤焦持股26%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能源”)持股23%。
华新煤焦为华新燃气全资子公司,根据华新燃气战略规划的整体部署为加强集团公司整体资产管控能力和盈利水平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规定华新煤焦拟将所持榆树坡
公司26%股权无偿划转至华新燃气。
华新煤焦、华新燃气、华阳股份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第1页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拟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华新煤焦是华新燃气全资子公司,华新燃气与公司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符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华新燃气成立于1982年8月11日,注册地为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新市西
街75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军,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燃气、煤炭运销、贸易。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2021年/2021年12月31日(审计数)2022年/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数)
总资产9188,007.499044282.70
总负债7135212.776924657.14
净资产2052794.722119625.56
营业收入4485624.122545556.63
净利润1638.5036444.87
2.华新煤焦成立于2015年6月10日,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
大街108号,法定代表人为任光俊,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批发零售煤炭、焦炭煤焦制品等。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2021年/2021年12月31日(审计数)2022年/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数)
总资产75542.78102695.66
总负债62963.3889368.45
净资产12579.4113327.21
营业收入312040.69169353.30
净利润538.73738.69
(三)关联人的资信状况
第2页截至目前,华新煤焦、华新燃气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条重大交易中“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交易标的为华新煤焦所持榆树坡公司26%股权。
榆树坡公司成立于1983年6月13日,注册资本38111.48万元,由华阳股份、华新煤焦、通宝能源共同投资建设,股比分别为51%、26%、23%,控股股东为华阳股份,其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华阳股份19436.8551%
华新煤焦9908.9826%
通宝能源8765.6423%
榆树坡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2021年/2021年12月31日(审计数)2022年/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数)
总资产299176.61339812.78
总负债134558.08120022.28
净资产164618.52219790.50
营业收入298666.41168921.08
净利润109281.4553879.00
四、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持有的榆树坡公司股权比例。同时,本次股权转让系华新燃气内部重组,本次股权转让对榆树坡公司而言,只是股东发生变更,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影响。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第3页《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披露。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备文件
1.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