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证券简称:山东高速公告编号:临2024-025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
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2-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第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受重要影响的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名称2023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18635546.313424668.40203930.71288517.38
递延所得税负债23543572.567648299.53288664.15569328.58
盈余公积-8473.35-28081.12-8473.35-28081.12
未分配利润-3053339.72-2630682.83-76260.09-252730.08
少数股东权益-1846213.18-1564867.18
2022年合并利润表2022年母公司利润表
所得税费用684395.12-196077.76
净利润-684395.12196077.76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