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证券简称:山东高速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2056081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86.990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柏先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0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有董事长傅柏先,副董事长王昊,董事卢瑜、杨建国、隋荣昌,独立董事唐贵瑶、潘林;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有董事梁占海,独立董事王晖、姜永海。副董事长杨少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隋荣昌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董事候选人聂易彬、余泳,独立
董事候选人张宏超、胡南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05568719 99.9990 36900 0.0008 2500 0.0002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195967255 99.7707 9634364 0.2290 6500 0.00033、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196814064 99.7908 8514259 0.2024 279796 0.0068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傅柏先420501307399.9858是
4.02聂易彬420494687999.9842是
4.03王昊420501538899.9859是
4.04余泳420484529099.9818是
4.05卢瑜420500467899.9856是
4.06杨建国420457368199.9754是
4.07梁占海420499047899.9853是
4.08隋荣昌420500358699.9856是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姜永海420507117699.9872是
5.02唐贵瑶420497857799.9850是5.03潘林420504427799.9865是
5.04张宏超420504427799.9865是
5.05胡南薇420505287199.9867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4关于选举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傅柏先977270794.2606----
4.02聂易彬970651393.6221----
4.03王昊977502294.2829----
4.04余泳960492492.6422----
4.05卢瑜976431294.1796----
4.06杨建国933331590.0225----
4.07梁占海975011294.0426----
4.08隋荣昌976322094.1691----
5关于选举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姜永海983081094.8210----
5.02唐贵瑶973821193.9278----
5.03潘林980391194.5615----
5.04张宏超980391194.5615----
5.05胡南薇981250594.6444----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即可通过。其余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同意即可通过。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以上5项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陈瑜、田峰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