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2证券简称:浙江龙盛公告编号:2026-009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2、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3、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董事不额外领取薪酬。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金额的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核定。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4、其他规定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非独立董事津贴均按月发放。
第1页共3页(2)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3、薪酬标准
(1)月薪: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中长期激励收入和
福利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金额的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核定。总经理基本月薪8万元(税前),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月薪均为3万元(税前)。
(2)总经理奖励基金目标考核: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标考核如下:确定2026年度考核基数目标
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亿元,完成该基本净利润目标的,按不高于3%的计提比例提取基本考核奖,完不成基数目标净利润的按比例下浮计提比例,
超额完成部分在20%范围内的,按不高于5%的计提比例提取超额考核奖,超20%以上部分按不高于10%的计提比例提取超额考核奖。具体奖励比率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总经理奖励基金目标考核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依据,若达到考核目标,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计提相应的奖励基金,用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出。
第2页共3页4、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均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考核挂钩,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为公司董事,因此对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对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薪酬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因此,同意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3页 共 3 页二 O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