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作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周一虹,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甘肃省领军人才(二层次),从事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甘肃省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甘肃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甘肃省会计与珠算学会理事,国家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风险控制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担任敦煌种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1-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
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对全部议案进行审慎研究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3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姓名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次数周一虹77003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流程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
-2-评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7次会议、薪
酬与考评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背景,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改聘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评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修订《董事津贴制度》进行了审议。对2025年度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同意票,未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为
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情况
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认真做好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修改章程、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时,关注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通
过现场调研、电话等方式,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通过定期审阅经营简报及财务报
表等文件,实时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股东会决策落实效果;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本人2025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履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拟聘任闫治斌先生为
公司总工程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拟提名王军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上述聘任及提名的人员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与专业能力,聘任及补选系公司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做出的正常调整,能够保证公司稳健经营与健康发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本人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按照既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对高管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薪酬发放严格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紧密相关的原则,确保了薪酬分配的合理性及有效性。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真审阅了中审众环相关资料,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5-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0份,没有出现违反《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较好地履行了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执行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有效性检查等措施,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控制度能够为公司业务正常运营提供保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报告等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以及包括全体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6-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同时不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周一虹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