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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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ST 精伦
股票代码:600355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邮政编码:430223
电话:027-87921111-3221传真:027-874671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序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方式及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股东人数和代表股数
二、宣读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三、宣布股东会审议议案
审议《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五、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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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请与会股东知悉本次股东会的以下安排:
一、公司设立股东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议程安排等事宜。
二、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宗旨,依法履行职责。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提前合理时间到达会议现场,向秘书处工作人员和见证
律师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发言的,请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向秘书处
提出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过程中要求发言的,请先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协助。为提高议事效率,股东及股东代表在股东会发言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多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的,按“先登记、先发言”的顺序一一进行。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向股东会说明自身身份和当前持有的股份数额。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应文明、精炼、清晰,听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解答。
(四)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财务负责人分别代表董事
会或者经理层回答,回答方式应文明、精炼、清晰。
(五)在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环节,不再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在股东会进行投票表决前,会议主持人主持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审议。
七、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网络
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当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对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九、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维护会议的正常程序和秩序,不得提前泄露公司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本须知由股东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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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滨河大道 9003 号湖北大厦 29 南 B
(5)首席合伙人:谭旭明
(6)基本介绍:旭泰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2日,持有深圳市财政局深财会(2012)6号批
文及编号4747025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1年2月2日通过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目前全国设立分所12个,10个分所已经获取执业证书。
(7)人员信息:截至目前,旭泰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1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0人。
(8)财务情况:2024年业务收入2200.5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576.03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191.7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9)客户情况:自2021年通过证券资质备案以来,旭泰事务所年度财务报表累计审计,上市公司7家,新三板17家,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有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制造业、科学技术与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行业3个,旭泰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旭泰事务所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53.9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近三年,旭泰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旭泰事务所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谭旭明,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1999年12月30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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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并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负责人,2021年12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修培,2023年2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5年9月开始在旭泰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尹擎,担任质控合伙人,2005年7月25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2012年12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处理处理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号处罚日期处罚类型原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签
2022年9月
1谭旭明行政处罚广西证监局署天夏智慧2017年、2018年审计报
29日告。被处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原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签
2023年2月
2谭旭明纪律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署天夏智慧2017年、2018年审计报
7日告。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3、独立性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旭泰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收费总额为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不含审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5年,2024年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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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中审众环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中审众环发来的《辞任函》,函称“由于本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变动、其他项目时间安排变化等原因,鉴于现有人力资源及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本所预计难以完成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所决定辞任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经沟通协商,公司拟聘请旭泰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
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请深圳旭泰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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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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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发言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发言人姓名:
发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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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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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票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额:
股东所代表的表决票数:
序号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表决方法的说明:
1、上述事项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并由到会的股东或股东的授权委托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2、任一股东或股东的授权委托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3、在“表决事项”栏内,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钩“√”。
投票人(签字):
代表:公司(股东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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