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ST 精伦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经核查,因排版导致其中部分数据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下表为2025年3季度前五名应收账款本年发生额情况表(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年初余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
第 1名(TD 数据公司) - 17904.00 14547.00 3357.00
第2名-846.88--846.88
第3名-660.14--660.14
第4名-639.96--639.96
第5名543.84--543.84
合计2690.83--6047.83
更正后:
下表为2025年3季度前五名应收账款本年发生额情况表(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年初余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
第 1名(TD 数据公司) - 17904.00 14547.00 3357.00
第2名846.88--846.88
第3名660.14--660.14
第4名639.96--639.96
第5名543.84--543.84
合计2690.83--6047.83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已披露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