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四次会议书面审核意见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在江西
省南昌市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董3人,实到独董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江西迈通健康饮品开发
有限公司、江西润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其持有的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及新增股份登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仍在推进中。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本次交易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本次交易的有效期将于
2026年9月9日届满。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募集配套资金工作的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有效期需要
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公司拟将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2、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
组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仍在推进中。为确保募集配套资金工作的顺利推进,上述授权有效期需要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公司拟将股东会本次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
长至2027年6月30日。除调整上述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工作相关事宜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杨翼飞胡大立谢奉军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