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SINO-MICROELECTRONICS CO. LTD.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一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目录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议程····················4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0
议案三、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1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3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14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5
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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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股东会秘书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
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审议议案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股东会秘书处申请,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简明扼要。非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期间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
五、股东会设计票人、监票人,由律师、股东代表组成,对投票、计票进行监督。
六、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表决案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分别列出,
由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
七、股东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予计票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该项表决有效投票总数之内。
八、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
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九、进行表决后,由会务人员收取表决票并传至清点计票处。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
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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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截至2026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列席会议人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一、参加表决股东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总股数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汇报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表意见
五、议案表决情况
1、表决规定
2、指定计票人和监票人
3、投票
4、休会,计票和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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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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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勤勉尽责地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2025年度工作总结
一、公司经营态势稳健
2025年,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努力拼搏、攻坚克难,确保了
公司主营业务稳定运行,坚持推进技术研发与产品迭代,持续优化内部管理与运营流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5亿元,较上年度增长9.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7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亿元。
二、公司完成体制调整
2025年8月,在省、市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华微电子由吉林省国
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成功并购,完成向国有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的体制转变,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资金回流改善了财务状况,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带动了治理模式、发展定位和责任使命的深层次改变,开启了发展新纪元。
三、董事会人员调整
2025年2月6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克哲先生为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9月18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以更高效、更科学、更多元的全新的面貌,构成一个恪守底线、勤勉尽责的治理机构。此后,为满足取消监事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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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调整至7人,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的治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董事会以法律法规为指导,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
各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重大决策、内控制度建设、重大经营事项及信息披露等工作发表意见,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持续完善治理制度,规范运作水平稳步提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整体的修订,确保公司根本治理制度的合规性和可靠性,为法人治理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董事会各委员会积极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全年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为公司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监管政策,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五、独立董事独立客观,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决策。他们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首次开展中期分红
公司在第三季度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650040.34元,首次实行年中分红,进一步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回报股东,连续多年向投资者进行分红,2022年至2024年,累计分红总额为67316700.81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均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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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保持了回报投资者的积极态度。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在各位董事的共同努力下,勤勉尽责地推进各项工作,
取得了显著成绩。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定期披露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及披露临时公告,确保信息的合法性、一致性,高标准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部分2026年度经营目标及未来展望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优化工作思路,持续提升产品研发创新能力,大力
外拓市场,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锚定行业前沿需求,大幅提升创新能力
积极培育研发创新、生产技术人才,持续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深耕新型功率器件、模块、宽禁带半导体产品,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加速形成以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白色家电、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网络通信、智能家电等战略性新兴领域为重心的生产基地,助力我国民族半导体产业发展,力争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功率半导体企业。
二、巩固现有市场根基,挖掘增量赛道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耕现有白电市场领域,提升产品在此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加大头部企业重点产品开发力度,争取做到头部企业重点产品全覆盖。进一步开拓工控领域,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影响力。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加大在汽车电子、AI 、具身机器人、新能源等领域的开发力度,争取找到突破口,为未来几年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新生力量,保持销售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关注第三代半导体的市场动态,开发重点客户需求,引领公司技术发展导向及产能建设方向。
三、优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
8/17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时。我们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投资者关系活动等方式,及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经营信息和战略规划。同时,积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疑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四、推进市值管理,提升公司价值
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通过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效能、优化市场结构、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式,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通过增加分红频次、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措施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将积极开展业绩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投资者交流会等交流活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2026年将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相信,在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
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完成各项指标,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彰显国企担当,贡献国企力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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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与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详情请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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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已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并制定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税前薪酬序号姓名职务任职状态(单位:人民币万元)董事长
1于胜东现任160.74
总经理董事离任
2孟鹤121.34
副总经理现任
3李鹏董事现任-
4吴铁成董事现任-
5赵连奎董事离任97.13
6徐克哲独立董事现任14.29
7孙军独立董事现任14.29
注:董事、总经理于胜东,董事、副总经理孟鹤,董事赵连奎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董事津贴。
2025年公司制定了薪酬考核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进行分解,公司董事
长主要考核销售收入、净利润等核心经营指标。其他董事还考核分管系统的生产计划完成率、产品合格率、降本等指标。通过对董事的绩效考核牵引,确保了公司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董事长的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等因
11/17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
务完成情况考核确定。董事长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的收入,是对董事长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董事长本年度基本薪酬及绩效考核指标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本方案研究拟定,并报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长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2、除董事长外,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任何董事薪酬,只根据其在
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4.29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
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责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12/17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议案四:
关于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2025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克哲)》《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13/17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议案五: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对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作出相关授权安排。详情请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14/17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情请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15/17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2025年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及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地区及行业
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
务完成情况考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每月可预发,剩余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的收入,是
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基本薪酬及绩效考核指标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本方案研究拟定,并报董事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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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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