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6-02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2672589.08元,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854834.13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
(一)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1/4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650040.34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5年10月27日实施完毕。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合计派发20166201.38元(含税)。剩余
120038592.41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综上,2025年度公司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52816241.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6%。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2816241.7238411812.1611139425.53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2854834.13127733929.9136869423.90
净利润(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
872672589.08
分配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2367479.41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12486062.65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02367479.41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否
2/4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91.0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否
低于30%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否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数据为预计的2025年度分红金额人民币20166201.38元(含税)及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人民币32650040.34元(含税)。年度合计52816241.72元(含税)。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2367479.4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比例上限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认为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比例上限: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
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4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