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心和了解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财务运作状况,全面关注公司的成长,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张勇,男,1982年11月出生,博士生导师,2014年获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材料工程博士学位。曾任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主管,现任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兼任山东省高强韧铝型材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
2025年12月至今,担任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独董管理办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自2025年12月17日起担任独立董事,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
1事会、1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按时出席了任期
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目标与规划,对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以通讯是否连续两事姓名应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出席股东大方式出次未亲自参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数会的次数席次数加会议张勇11100否1
2、出席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集并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2025年任期内,本人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亲自出席应参加亲自出席应参加亲自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张勇111100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从自身专业角度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内控建设、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合理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深入沟通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展、成果及问题,全面掌握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全貌与关键事项,结合自身专业领域与
2履职要求,对相关工作提出针对性专业意见,助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与内审工作质效。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照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本人参与监督信永中和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并顺利完成。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本人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恪尽职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状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了公司换届选举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并于就任后关注公司日常与投资者交流及信息披露情况,督导公司在合规范围内,及时有效回应投资者关切问题。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现场办公1天,重点关注公司换届流程是否合规等方面,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具体情况如下:
1、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人参加了任职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提出与公司生产相关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3公司高度重视本人履职保障,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指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专门负责本人工作协调,在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人员配备及信息获取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决策,重点关注公司换届
选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内,未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实施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许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4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和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含子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含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未审议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
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独立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有
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张勇
2026年4月23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