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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23 查看全文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创新新材

股票代码:600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40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40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五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附表...................................................18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创新新材、上市公指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指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号》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40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408室

法定代表人:吉小安

注册资本:21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8日

营业期限:1993年12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84084698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

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

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及收

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品销售;珠

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

4售;通讯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东: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海南安盛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洋浦南岛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8%,洋浦思佳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海南国盛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者地区的居留权董事长,总经男吉小安中国中国无理董事畅丁杰男新加坡新加坡无董事马作群男中国中国无董事张力争男中国中国无董事李翠芳女中国中国无财务负责人花玉玲女中国中国无

(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五层

法定代表人:范熙武

注册资本:273735.194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5月29日

营业期限:1998年5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147X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新鲜水果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会

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子产品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

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8.19%。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6其他国家或

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者地区的居留权董事长,董事范熙武男中国中国无独立董事冷垚男中国中国无独立董事赵立文女中国中国无独立董事赵天燕女中国中国无董事,总经理谢丹女中国中国无董事马作群男中国中国无董事李翠芳女中国中国无董事董事会秘无周剑军男中国中国书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赵泰笙男中国中国无财务总监王欣荣女中国中国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联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如下:

7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

序号主营业务

名称代码(股)例

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鲜水果零售;礼品花卉销售;

户外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珠宝首饰北京华联商

1华联股份77160943728.19%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家用厦股份有限

(000882)电器零配件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自公司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联集团基于自身经营需要,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2025年年12月19日至2026年3月1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375607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未来12个月择机进行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97744951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5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之后的交易情况如下:

减持均股东名减持方减持数量变动比减持期间价(元/称式(股)例

股)北京华联集团

集中竞2025/12/19-

投资控4.26699414000.26%

价2025/12/22股有限公司北京华

联商厦///00股份有

10限公司

合计///99414000.2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前持股情况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占变动占变动后股数(股)前总股股数(股)总股本比本比例例北京华联集团无限售条件

投资控股有限1941959515.17%1842545514.91%流通股公司

北京华联商厦无限售条件35490000.09%35490000.09%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

合计1977449515.26%1878035514.999998%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

11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但存在155000000股质押。

12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 cn)。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吉小安年月日

16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盖章):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范熙武年月日

17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上市公司北京市名称有限公司所在地股票简称创新新材股票代码600361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信息披露信息披露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股有限公司义务人名义务人注层408室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册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限公司开发区永开路1号

增加□拥有权益有无一致

减少?有?无□的股份数行动人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量变化

化□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是□否?否为上市是□否?

公司第一公司实际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间接方式转让□

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选)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18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持股数量:197744951股

占上市公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26%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9941400股务人拥有

变动比例:0.26%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动后持股数量:187803551股

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8%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2日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

分披露资是□否□不适用?金来源

19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是□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20(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吉小安年月日21(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盖章):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范熙武年月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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