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有關本公司2025年度報告的補充公告
茲提述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刊發之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2025年度報告(「年度報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的詞彙與年度報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除年度報告所披露之資料外,本公司謹此根據上市規則附錄D2第 10(4)段提供下列補充資料。
於報告期末,本公司持有10441768股庫存股份。庫存股份將在披露股份回購實施結果12個月後(「披露日期」)按照有關規定出售,並在披露日期後3年內完成。若本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出售,未實施出售部分庫存股份將履行《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監管規定及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後予以註銷。本公司將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關於庫存股份的相關安排與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之公告內容一致,並非變更安排。本公告系作為年度報告補充資料。
–1–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年度報告所載的所有其他內容均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周少兵
中國江西省南昌市,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周少兵先生、高建民先生、梁青先生及喻旻昕先生;本公司職工董事為繆聖綱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
事為王豐先生、賴丹女士、劉淑英女士及劉志宏先生。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