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专门会议,就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分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分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分拆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2.公司拟定了本次分拆的方案,并编制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预案》,对公司本次分拆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分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通过本次分拆,公司将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将江铜铜箔打
造成为公司下属独立上市平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拓宽江铜铜箔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江铜铜箔的融资效率、抗风险
1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具备商业合理
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4.本次分拆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
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分拆完成后,江铜铜箔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公司亦能够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5.本次分拆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公司与江铜铜箔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6.本次分拆涉及的有关公司股东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批准、备案事项,已在《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相关批准、备案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7.由于目前向公司现有 A 股股东提供江铜铜箔境外发行新股的保证配额存在法律和政策等方面的障碍,为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之规定,公司拟就本次分拆上市仅向公司 H 股股东提供该等保证配额。该项安排系由于法规和操作上的障碍,不应被理解为对某一类股东的优先照顾。该项安排将作为单独议案并由公司 A 股及 H 股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施行。
28.为高效、有序地推进本次分拆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工作相关事宜。
9.本次分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平、合理。
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与本次分拆
相关的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至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
刘淑英赖丹刘志宏王丰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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