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证券简称:联创光电编号:2025-02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送转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4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 0股,每股转增 0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本预案拟分配金额)为85455332.88元(含税),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2632570131.16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数453514450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113400股,以余额
45340105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83656.70元(含税)。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总额24483656.7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
1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835935.0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75319591.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23%。其中,以现
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483656.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0股、以公积金转增0股。截至2025年4月
27日,公司总股本45351445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53514450股。
本次利润分配最终实际分派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
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4483656.7034113356.9326858319.2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1190045.32334326097.80267344787.3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632570131.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85455332.88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否是否低于5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80953643.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85455332.88
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30.4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2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否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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