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6-06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根据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由于电子集团出现债务危机,导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 169204.22 万元(具体金额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占用资金未退回。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未能在 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子集团占用资金期限将满 1个月。因此,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停牌一日,复牌后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600363 联创光电 A股 停牌 2026/9/29 全天 2026/9/29 2026/9/30
* 停牌日期为2026 年 9 月 29 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 年 9 月 30 日。
* 实施后 A股简称为ST 联光。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二)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联创光电”变更为“ST 联光”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363”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9 月 30 日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及江西联创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签订
贸易协议并支付预付款项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关联方付款,预付款项最终流向控股股东。由于控股股东出现债务危机,导致 169204.22 万元(具体金额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预付款项未退回,构成控股股东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未能在 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子集团占用资金期限将满 1个月。因此,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停牌一日,复牌后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第 9.8.1、9.8.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停牌 1 天,2026 年 9 月 30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全力督促控
股股东电子集团尽快形成资金占用清偿方案,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4 月修订)》第 9.8.6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形已完全消除,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6007 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6008 号),因公司及公司实控人伍锐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
往来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先生立案,目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具体情况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公司正在督促相关责任人全力配合证监会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尽快查清事实,跟进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事项,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3、公司将加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收进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因控股股东出现的债务危机外溢导致公司出现银行抽贷、断贷情况,公
司出现部分债务逾期、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情形,且大额预付款项在短期内预计难以收回,使公司面临较为严重的阶段性流动性风
险。(1)截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
本金合计为 143920.2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26%。(2)截至 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申请冻结资
金 395748710.89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87%;累计实际冻结金额 11104149.4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5%。(3)截至 2026年 9 月 22 日,公司所持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6.66%股份被冻结,所持子公司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20%股权被冻结;所持参股公司厦门宏发电声
股份有限公司 20%股份全部被冻结。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正在通过多种途径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筹措偿债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的偿债方案;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除上述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状态;积极应诉,妥善解决公司所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事宜;继续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人:联创光电证券部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68 号
咨询电话:0791-88161979
传真:0791-88162001
电子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