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 2025-036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7075.43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已判决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等未产生影响。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2024)吉01民
初273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1、起诉时间:2024年4月1日
2、受理时间:2024年7月30日
3、诉讼机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4、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尹兵
二、诉讼的请求内容及案件事实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人民币70754300元(大写:柒仟零柒拾伍万肆仟叁佰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1三、一审判决情况
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95571.00元、公告费2600.00元,均由公司负担。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上述诉讼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已判决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等未产生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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