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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由控股子公司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366证券简称:宁波韵升公告编号:2026-01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由控股子公

司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向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强磁”)增资,用于包头强磁向其全资子公司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科技”)增资,以实施包头科技年产15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投资金额:增资总额为2亿元,来源为募集资金*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由控股子公司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期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水平、产品价格、原料供应等因素的现状和可预见的变动趋势做出来的,如果相关因素的实际情况与预期出现不一致,则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将有可能低于预期效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854330股的登记手续,发行价格为10.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992.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13070.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2586922.7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285433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29732592.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

(2022)0015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为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由控股子公司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向公司控股子包头强磁增资,用于包头强磁向其全资子公司包头科技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包头强磁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包头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4.85亿元,仍为包头强磁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包头强磁增资,仅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不作其他用途。

公司拟向包头强磁增资2亿元用于包头强磁向其全资子公司包头科技增资,以实施包头科技年产15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增资款项可以一次性全部投入或分批次投入,全部用于包头科技年产15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具体增资进度以包头科技的资金需求而定。包头强磁少数股东宁波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强磁”)将根据其持股比例履行增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投资类型--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投资标的名称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20000投资金额□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是√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亿元向控股子公司包头强磁增资并由控股子公司

向全资下属公司包头科技增资系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坯料生产能力,推动公司战略进一步贯彻实施,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控股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

√ 91150291701423911F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法定代表人马跃华

成立日期2001/05/30

注册资本100019.17万元

实缴资本98991.17万元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沼园南路1号主要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沼园南路1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磁性材料制造及销售

所属行业 CF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科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59086.33180026.17

负债总额49616.2280216.21

所有者权益总额109470.1199809.96

资产负债率31.19%44.56%

2025年度2024年度

科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262766.15222150.04

净利润1862.792278.54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序增资前增资后股东名称

号出资金额占比(%)出资金额占比(%)宁波韵升股份

192958.1992.9404112958.1992.9404

有限公司宁波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

27060.987.05968580.157.0596

(上市公司控

股子公司)

合计100019.17100121538.33100

2、投资标的: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投资类型√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控股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1150291701423911F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法定代表人马跃华

成立日期2020/03/11

注册资本48519.17万元

实缴资本47491.17万元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路8号主要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路8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磁性材料制造及销售

所属行业 CF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科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67313.7438184.53

负债总额26170.0516451.53

所有者权益总额41143.6921733.00

资产负债率38.88%43.08%

2025年度2024年度

科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27484.330.40

净利润-1064.83-855.65(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增资前增资后序号股东名称占比占比出资金额出资金额

(%)(%)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

148519.17100%68519.17100%(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合计48519.17100%68519.17100%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增资2亿人民币,增资款项可以一次性全部投入或分批次投入,全部用于包头科技年产15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具体增资进度以包头科技的资金需求而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三、增资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二)其他股东

1、股东1

法人/组织全称宁波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

√ 91330201256104313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法定代表人许式袍

成立日期1995-12-13

注册资本3233.84万

实缴资本3233.84万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榭西工业小区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榭西工业小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关系股东

强磁材料、机电产品(除轿车)、机械制造加工;

主营业务

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设备的租赁。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包头强磁增资并由

控股子公司向全资下属公司包头科技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投资事项,相关主体已经设立完毕,不涉及签署对外投资合同的情形。

六、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用于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亿元向控股子公司包头强磁增资并由控股子公司

向全资下属公司包头科技增资系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坯料生产能力,推动公司战略进一步贯彻实施,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期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水平、产品价格、原料供应等因素的现状和可预见的变动趋势做出的,若相关因素的实际情况与预期出现差异,则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将有可能低于预期效益。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的情况,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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