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所)2025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27年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
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1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意见。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
24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日,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的方式与本公司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
2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汇报的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2026年1月28日,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正式进场后以现场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听取了立信所年审会计师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专业性意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加快现场审计工作,确保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
(四)2026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清晰、及时。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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