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工作报告
黄琳
本人作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监管规则与公司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持续聚焦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审慎参与重大决策、强化监督制衡、发挥专业咨询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黄琳,女,经济学博士,民建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民建北京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北京东城区金融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硕士生校外导师、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导师,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优然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研发部负责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兼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高级经济学家,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自2023年12月25日起任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3年。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2025年,本人严格对照监管规定开展独立性自查,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亦无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能够保证充足履职时间与精力,持续保持独立董事身份的独立性与履职的公正性,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1(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全程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全程审慎审议议案、独立发表意见。
1.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当期召开的所有股东会会议,共计2次;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共计9次,审议董事会各类议案73项,听取报告3项,并按监管要求对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基于独立判断对所有
审议事项均投出同意票,切实履行决策监督职责。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独董姓名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投票情况次数次数黄琳990均同意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期间召开的相关委员会所有会议,合计
15次,审议议案30项,并沟通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相关事项,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本人在前述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22审计委员会66薪酬与提名委员会77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1次,本人受推举召集和主持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名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
(二)履行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
议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年报审计相关工作情况,与公司审
2计、财务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交流年度审计情况,并结合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资料、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各季度报告、各期财务报表等,不断深入掌握公司财务、业务等方面有关重要事项运作情况。公司审计、财务等部门以及年报审计机构均积极配合,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应,沟通顺畅高效,公司审计、内控等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参加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悉心听取参会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认真回应投资者关于分红实施等热点问题;
同时通过上证 E互动等渠道,持续关注公司与中小股东日常沟通交流情况,关注了解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与充分支持,确保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按规定向包括本人在内的董事会成员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经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专人协助履职,高效顺畅沟通,确保本人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情况,为更有效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与必要保障。此外,公司定期向本人推送行业政策动态、市场相关资讯,助力本人更好地把握行业趋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独立意见与建议。2025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参加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认真履职,在公司工作时间超过15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相关部门就组织架构改革、管理层人员考核等进行了交流,得到公司相关部门的及时反馈和回复。本人还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提供的行业信息资料,了解掌握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发展动态,多渠道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以期更好地发挥专业咨询作用,推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此外,本人高度重视对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规定的学习,加强对行业动态的研究,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三、重点关注事项
3报告期内,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本人持续关
注公司规范运行情况,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了解和关注,并结合自身专业判断,客观、公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与公允性,密切跟踪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执行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已按程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均按规定回避表决。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计范围内规范开展,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需另行披露的临时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管理规范有序。此外,本人关注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此前参与公司2019年非公开
发行所持有的 3.3亿股 A股股票限售期满,于 2025年 7月 22日上市流通,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二)报告期内,根据重庆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相关安排,重庆市国资委、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渝富资本100%股权,以下简称渝富控股)、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开展了托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等工作,渝富控股通过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41%股权,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同时,重庆市国资委向渝富控股无偿划转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也已办理完成,渝富控股通过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1.42%股权。
(三)报告期内,公司增补龚先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聘任王凌
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何江先生为首席信息官等事项,作为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上述人士的任职资格情况,认为该等人士的资质、能力和品行符合要求。报告期内,江峡女士因退休辞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李军先生因职务变动辞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董事;华明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首席信息官职务。本人认为上述事项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任职调整工作有序,公司管理层建设
4得到进一步优化与充实,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效率。同时,本人全程
关注监督管理层人员考核、薪酬分配等事项,确保考核机制公平、分配规范、程序透明。
(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及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中介机构,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期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投入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深度参与重大决策与监督管理,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琳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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