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0证券简称:三房巷公告编号:2026-004
转债代码:110092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被担保人名称称“兴泰新材料”)
本次担保金额8000.00万元
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7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867313.41(含本次担保)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150.3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1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兴泰新材料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兴泰新材料在华夏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或其他授信业务种类的融资业务。公司为该事项与华夏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兴泰新材料与华夏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基于上述业务发生的债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人民币
8000.00万元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为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做。本次担
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和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12月 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本次担保金额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持有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卞永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750047449N
成立时间2003年06月16日注册地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世纪大道东注册资本8256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生产纤维(不含国家限制类项目)及化工产品(限非纤维用聚酯切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经营范围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项目/2025年1-92024年12月31日月/2024年度(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1582.2667794.6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21397.5626591.14
资产净额40184.7141203.46
营业收入193490.11197080.78
净利润-1018.763095.02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甲方(保证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乙方将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与债务人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基于主合同连续发生多笔债权,甲方愿意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捌仟万元整(其中币种不同的业务按发生日乙方挂牌的外汇牌价折算)。
2、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2月22日。
3、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
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34、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与决策实施有效管控,并可及时、充分地掌握其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807313.41万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39.90%;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总额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40%。上述担保总额合计867313.41万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50.30%。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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