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机载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1993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0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7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中航机载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近3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
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4.项目成员信息及诚信记录、独立性情况中航机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2023年至2025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6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尧,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
(2023年至2025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龙,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年(2023年至2025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航机载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大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1.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度第八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时间安排、预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
2.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总体情况,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中航机载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