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李汉国、涂书田、廖县生、姜帆、饶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慎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上述五位独立董事的个人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确认其在本年度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