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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汉马科技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30 查看全文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证券简称:汉马科技编号:临2024-06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23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

具的(2024)皖05破申21号及(2024)皖05破申2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2024年3月1日,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

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

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申25号、(2024)皖05破申24号、(2024)

皖05破申23号、(2024)皖05破申22号、(2024)皖05破申26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启动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与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上述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重整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自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以及启动预重整至今,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及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2024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2024)皖05破申21号及(2024)皖

05破申2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

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志斌。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以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上述五家子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并申请对上述五家子公司与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程序进行协调审理。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4-033)。

2024年3月1日,上述五家子公司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申

25号、(2024)皖05破申24号、(2024)皖05破申23号、(2024)皖05破申

22号、(2024)皖05破申26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启动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五家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于2024年

3月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子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公告编

号:临2024-039)。

2024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确定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日。

2024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截至2024年3月18日17时报名期限届满,正式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的主体共33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其中1家报名

2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投资人,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32家报名财务投资人。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积极协助临时管理人推进预重整阶段的相关工作,同时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具有不确定性,存在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及后续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在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后能否有效及最终能否被法院认可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相关风险。

(二)能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上市公司与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已进入

预重整程序,但上述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

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第一款之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如法院最终裁定上市公司重整不成功,上市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上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五家子公司是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核心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主要经营实体。如上述五家公司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上市公司将失去重要经营性资产,上市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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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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