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证券简称:汉马科技编号:临2022-02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调解。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涉及诉讼事项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集团”)支付一审原告安徽花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花山建设”)本金等合计人民币8733566.26元;一审案件受理费
83495.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福马零部件集团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减半收取计45971.50元,由福马零部件集团负担41747.50元,由花山建设负担4224.00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马零部件集团已于近日收
到上述二审调解书,拟根据调解书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已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在2021年度对损益进行了相应计提,本次公告所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1)、《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3),分别披露了花山建设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马零部件集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及其一审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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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马零部件集团已于近日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的(2022)皖05民终269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2022年3月30日,福马零部件集团欠付花山建设工程款本金等合
计人民币8733566.26元。福马零部件集团应在调解书签收后7日内支付,花山建设应当在福马零部件集团付款前7日内开具相应发票。同时,由于案涉工程未完成竣工备案,福马零部件集团在办理竣工备案以及不动产产权证书过程中,花山建设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仅限签字及盖章手续)。
2、花山建设应在收到福马零部件集团支付本金等合计人民币8733566.26
元当日向一审法院递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3、如福马零部件集团逾期履行上述债务,则福马零部件集团于调解书签收
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所欠花山建设工程款7333566.26元,并以5389543.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9%支付自2013年3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以1944022.8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支付自2021年1月7日起至
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花山建设有权就上述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一审案件受理费83495.00元,保全费5000.00元,合计88495.00元,
由福马零部件集团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971.50元,由福马零部件集团负担41747.50元,由花山建设负担4224.00元。
5、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任何争议。
三、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马零部件集团已于近日收到上述二审调解书,拟根据调解书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已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在2021年度对损益进行了相应计提,本次公告所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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