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 2026-04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根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 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 421620.00 万元减少至
410720.00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 4265.00 万元增加至
4765.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 844040.00 万元减少至
750540.00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 20010.00 万元增加至
21010.00 万元。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 1289935.00 万元调整至
1187035.00 万元。
根据公司 2027 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7 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集团”)、浙江远程星瀚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星瀚”)、湖州智
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智芯”)、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浙江吉曜通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吉曜”)、浙江远
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醇动力”)、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程商用车”)、阳光
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杭州醇氢电动新能源商用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电动”)、哈密汇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汇醇”)、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万物
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速物流”)、杭州速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速焕”)、浙江
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务”)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
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95330.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47250.00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9557.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720481.00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8042.00 万元。
* 本次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
响:公司本次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 421620.00 万元减少至 410720.00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 4265.00 万元增加至 4765.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 844040.00 万元减少至 750540.00 万元,向关联方提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劳务预计的金额 20010.00 万元增加至 21010.00 万元。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 1289935.00 万元调整至 1187035.00 万元;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7 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星瀚、湖州智
芯、山西吉利、远程智通、浙江吉曜、远醇动力、吉利四川商用车、醇氢科
技、天津远程商用车、阳光铭岛、醇氢电动、哈密汇醇、远程商用车研发、万
物友好、吉速物流、杭州速焕、吉利商务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95330.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47250.00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9557.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720481.00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8042.00 万元。
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戴庆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
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调整 2026 年度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 2026 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
421620.00 万元减少至 410720.00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
4265.00 万元增加至 4765.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
844040.00 万元减少至 750540.00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
20010.00 万元增加至 21010.00 万元。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
1289935.00 万元调整至 1187035.00 万元。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日常
关联 原预计 2026 调整后 2026 2026 年 1-8 月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备注
交易 年度预计金额 年度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类别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阳光铭岛能 主要为采购动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
源科技有限 300000.00 250000.00 171411.74 力电池及其配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公司 套零部件等等主要为采购氢天津远程新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燃 料 动 力电能源商用车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40000.00 20000.00 424.93
池、氢燃料发
有限公司 车零部件等动机等吉利四川商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采购汽用车有限公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3360.00 4860.00 73.78车零部件等
司 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湖州远程汽 主要为采购汽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5000.00 3000.00 1535.40
车有限公司 车零部件等车零部件等上海吉利远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采购汽程商用车有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10000.00 1000.00 0.00车零部件等
限公司 车零部件等向关联 山西吉利新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采购汽人采购 能源商用车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5450.00 31450.00 96.97车零部件等
原材料 有限公司 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采购船湖州星智汽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船
14000.00 1000.00 0.00 舶动力系统等
车有限公司 舶动力系统等汽车零部汽车零部件等件等浙江锋锐发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采购汽动机有限公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4100.00 1100.00 0.00车零部件等
司 车零部件等湖南远程智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采购汽通科技有限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1500.00 500.00 0.00车零部件等
公司 车零部件等湖州智芯动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采购汽力系统发展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400.00 60000.00 36.39车零部件等
有限公司 车零部件等主要为采购办同一实控人
公用品、劳保
控制下的其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1000.00 1100.00 0.00
用品、原材料他关联方等接受关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联人提 浙江吉速物 主要为车辆发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 2000.00 2500.00 670.38
供的劳 流有限公司 运等的劳务务向关联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 主要为销售商浙江醇氢科人销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153500.00 100000.00 46213.19 用车及其配套技有限公司
产品、 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零部件等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 杭州醇氢电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 主要为销售商动新能源商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56000.00 16000.00 55.43 用车及其配套用车有限公
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零部件等司吉利四川商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有限公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45130.00 60130.00 27186.79 用车及其配套
司 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零部件等天津醇氢新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 主要为销售商能源科技有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40000.00 20000.00 0.00 用车及其配套
限公司 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 主要为销售商湖州远程汽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20000.00 2000.00 0.00 用车及其配套车有限公司
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零部件等上海吉利远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 主要为销售商程商用车有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10000.00 2000.00 53.31 用车及其配套
限公司 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零部件等山西吉利新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 主要为销售商能源商用车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10000.00 20000.00 729.25 用车及其配套
有限公司 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零部件等浙江远程商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用车研发有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零 2805.00 主要为销售零4305.00 277.65部件等
限公司 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哈密汇醇物 主要为销售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零 1200.00 5700.00 1093.77
流有限公司 部件等部件等浙江远醇动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销售零力科技有限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零 0.00 15000.00 0.00部件等
公司 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醇氢科 主要为受托开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5300.00 4300.00 1047.47
技有限公司 发新产品等务向关联 浙江远程智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保修服人提供 通科技有限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1100.00 2600.00 1069.52务费等
劳务 公司 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哈密汇醇物 主要为保修服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1500.00 2000.00 1060.38
流有限公司 务费等务
注:2026 年 1-8 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调整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 1-8 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 2026 年度预计 2026 年 1-8 月份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备注
易类别 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阳光铭岛能源科技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
250000.00 171411.74
有限公司 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其配套零部件等等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杭州醇氢电动新能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35000.00 11868.24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天津远程新能源商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氢 主要为采购氢燃料动力
20000.00 424.93
用车有限公司 燃料动力电池、氢燃料 电池、氢燃料发动机等发动机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吉利四川商用车有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4860.00 73.78
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湖州远程汽车有限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3000.00 1535.40
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上海吉利远程商用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1000.00 0.00
车有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山西吉利新能源商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31450.00 96.97
用车有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湖州星智汽车有限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船 主要为采购船舶动力系
1000.00 0.00
公司 舶动力系统等汽车零部 统等汽车零部件等
向关联人采 件等购原材料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远程商用车研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600.00 1.11
发有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锋锐发动机有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1100.00 0.00
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杭州醇氢绿动科技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750.00 106.09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杭州枫华科技有限 主要为采购劳保、办公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 860.00 194.07
公司 用品等
保、办公用品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湖州智芯动力系统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60000.00 36.39
发展有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 1100.00 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件等的其他关联方车零件等
小计 410720.00 185748.72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吉速物流有限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 2500.00 670.38 主要为车辆发运等公司的劳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吉利商务服务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 885.00 196.72 主要为差旅服务等
接受关联人 有限公司的劳务提供的劳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主要为信息化服务、平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 1380.00 30.23
的其他关联方 台开发等的劳务
小计 4765.00 897.34 /向关联人销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远程星瀚新能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售产品、商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 350000.00 211431.54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等
品 车零部件等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阳光铭岛能源科技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3000.00 130.14
有限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醇氢科技有限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100000.00 46213.19
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远程智通科技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120100.00 63834.78
有限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杭州醇氢电动新能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16000.00 55.43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天津远程新能源商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20000.00 7839.03
用车有限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吉利四川商用车有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60130.00 27186.79
限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天津醇氢新能源科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20000.00 0.00
技有限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湖州远程汽车有限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2000.00 0.00
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上海吉利远程商用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2000.00 53.31
车有限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山西吉利新能源商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20000.00 729.25
用车有限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万物友好运力科技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7300.00 157.71
有限公司 配套零部件等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远程商用车研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 4305.00 277.65
发有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黑龙江醇氢科技有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 3000.00 0.00
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哈密汇醇物流有限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 5700.00 1093.77
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杭州速焕科技有限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 800.00 0.00
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远程新能源商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 705.00 1.47
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远醇动力科技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 15000.00 0.00
有限公司 等车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 500.00 0.00
的其他关联方 等车零部件等
小计 750540.00 359004.06 /向关联人提 浙江远程星瀚新能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
1700.00 164.53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供劳务 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阳光铭岛能源科技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610.00 0.00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有限公司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醇氢科技有限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4300.00 1047.47
公司 等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远程智通科技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2600.00 1069.52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有限公司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吉利四川商用车有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800.00 75.17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限公司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山西吉利新能源商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1300.00 197.38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用车有限公司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万物友好运力科技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980.00 257.11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有限公司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远程商用车研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3200.00 202.96
发有限公司 等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哈密汇醇物流有限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2000.00 1060.38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公司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杭州速焕科技有限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800.00 195.02
公司 等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远程新能源商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520.00 302.81
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等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浙江绿色智行科创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900.00 230.56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有限公司 等务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同一实控人控制下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1300.00 0.00 主要为受托提供劳务等的其他关联方务
小计 21010.00 4802.92 /
合计 1187035.00 550453.04 /
注:1、公司在进行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2026 年 1-8 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6 年 9-12 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
将继续发生交易。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
生交易金额在 300 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应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根据公司 2027 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95330.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47250.00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557.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720481.00 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8042.00 万元。
本次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 2027 年度预计金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备注
类别 额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
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320000.00
展有限公司 其配套零部件等等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浙江吉曜通行能源科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
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100000.00
技有限公司 其配套零部件等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7000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车有限公司 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等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1000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限公司 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等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1880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向关联人采购
车有限公司 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等原材料
杭州醇氢电动新能源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1500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商用车有限公司 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870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公司 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475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件等
其他关联方 联方采购汽车零件等
小计 547250.00 /
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
4800.00 主要为车辆发运等
司 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
1200.00 主要为差旅服务等
限公司 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接受关联人提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
2000.00 主要为接受劳务等
供的劳务 有限公司 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
1557.00 主要为接受劳务等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小计 9557.00 /
浙江远程星瀚新能源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360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商用车有限公司 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配套零部件等
向关联人销售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100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产品、商品 限公司 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远醇动力科技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70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限公司 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配套零部件等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60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公司 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50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司 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配套零部件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46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车有限公司 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配套零部件等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15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车有限公司 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配套零部件等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95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限公司 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配套零部件等
杭州速焕科技有限公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2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司 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18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有限公司 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配套零部件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6181.00
其他关联方 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等
小计 720481.00 /
哈密汇醇物流有限公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3600.00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司 联方提供劳务
浙江远程星瀚新能源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2600.00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商用车有限公司 联方提供劳务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2500.00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司 联方提供劳务 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2200.00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向关联人提供 车有限公司 联方提供劳务
劳务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1800.00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限公司 联方提供劳务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1500.00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有限公司 联方提供劳务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
3842.00 主要为受托提供劳务等
其他关联方 联方提供劳务
小计 18042.00 /
合计 1295330.00 /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
生交易金额在 300 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应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远程商用车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戴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16年 2月 1日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1760号 1号楼 612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情况:吉利集团(宁波)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 59.9%的股权,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 40%的股权,宁波翊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 0.1%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集团是专业从事商用车技术研发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远程商用车集团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远程星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郭磊
(3)成立日期:2017年 6月 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1760号 1号楼 6层 630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
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润滑
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股东情况:万物友好持有远程星瀚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任远程星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星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星瀚是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星瀚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湖州智芯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3年 2月 16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欣康路 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集成电路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润
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远程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湖州智芯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湖州智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戴庆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湖州智芯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智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智芯是专业从事动力电池及配套零部件制造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湖州智芯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山西吉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18年 9月 5日
(4)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园区吉利路
38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改装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机动车维修;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汽车技术咨询;经销:建材、五金产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四川商用车持有山西吉利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山西吉利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戴庆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山西吉利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山西吉利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山西吉利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山西吉利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东
(3)成立日期:2020年 9月 17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1760号 1号楼 6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
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
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智通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通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和健全的团队。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浙江吉曜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谢世滨
(3)成立日期:2025年 1月 26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姚家路 16号快递科技创研中心
10楼 10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新能源原动设
备制造;电机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试验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
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
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电池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气体压缩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产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吉曜 50%的股权,浙
江济底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吉曜 5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浙江吉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浙江吉曜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浙江吉曜是专业从事技术开发服务、电池制造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团队。浙江吉曜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远醇动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3年 1月 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江东大道 2199号智涌东湖科创
中心 1幢 202-7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
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汽
车销售;润滑油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醇动力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醇动力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戴庆先生任远醇动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相关规定,远醇动力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醇动力是专业从事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技术团队。远醇动力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八)吉利四川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35237.6921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育林
(3)成立日期:2000年 1月 20日
(4)住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 19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戴庆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吉利四川商用车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九)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2年 7月 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 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
心 223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醇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科技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公司董事赵杰先生均任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科技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制造、销售的企业。醇氢科技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天津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 5月 23日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 150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
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集团持有天津远程商用车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远程商用车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技术团队。天津远程商用车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强的履约能力。
(十一)阳光铭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撒海涛
(3)成立日期:2020年 12月 1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1782号 1幢 15楼 15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阳光铭岛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任阳光铭岛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赵杰先生均任阳光铭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阳光铭岛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阳光铭岛是专门从事充电设施运营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阳光铭岛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醇氢电动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5年 5月 12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新世纪大道 2689号 5号厂房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集团持有醇氢电动 60%的股权,杭州市新能源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电动 34%的股权,杭州大江东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电动 6%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杰先生任醇氢电动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醇氢电动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电动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电动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团队。醇氢电动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三)哈密汇醇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庞松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24年 8月 27日
(4)住所:新疆新星市火箭农场东疆中大道 71号潞和车码头汽车产业园
重卡 4S店 9号商业楼 101号商铺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
种设备出租;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鉴定评估;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纪;轮胎销售;停车场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天津万醇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哈密汇醇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哈密汇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哈密汇醇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哈密汇醇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哈密汇醇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四)远程商用车研发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1年 7月 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1760号 1号楼 62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研发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戴庆先生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研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研发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团队。远程商用车研发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五)万物友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侯长青
(3)成立日期:2020年 11月 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1760号 1号楼 61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货物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万物友好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
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赵杰先生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万物友好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销售、充电桩、电池销售的公司,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六)吉速物流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黄浩
(3)成立日期:2019年 12月 17日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辽河路商务大厦 1幢 1018室
(5)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进出口代理;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智能
仓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吉速物流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吉速物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速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速物流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吉速物流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七)杭州速焕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施海华
(3)成立日期:2019年 2月 25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纬五路 3366号 D楼 1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用石加工;建筑砌块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铸造用造
型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远程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杭州速焕 100%的股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杭州速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杭州速焕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杭州速焕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杭州速焕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八)吉利商务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吴佳
(3)成立日期:2010年 6月 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1760号三层 30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玩
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箱包销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水果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包装服务;办公设备耗
材销售;皮革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苏州优行千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商务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吉利商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商务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商务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旅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吉利商务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星瀚、湖州智芯、
山西吉利、远程智通、浙江吉曜、远醇动力、吉利四川商用车、醇氢科技、天
津远程商用车、阳光铭岛、醇氢电动、哈密汇醇、远程商用车研发、万物友
好、吉速物流、杭州速焕、吉利商务等上述关联方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
他关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6年度并预计 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