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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汉马科技会计估计变更的鉴证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8 00:00 查看全文

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鉴证报告目录

页次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鉴证报告1-2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3-5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鉴证报告

天平核[2026]0017号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管理层编

制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汉马科技披露会计估计变更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汉马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会

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汉马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5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汉马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允反映了汉马科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3月25日

第2页共5页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构成、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经核查发现,截至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账龄在0-6个月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约为11.75亿元、14.55亿元,账龄在7-12个月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约为0.69亿元、0.37亿元。从上述期间内实际坏账损失看,账龄在0-12个月的款项整体风险可控,账龄在0-6个月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实际损失率较低。

同时,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按公司过去5年数据利用迁徙率方法进行测算,1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平均迁徙率约为12.70%,计算的历史损失率为0.5%,管理层考虑前瞻性调整5%,最终按迁徙率计算的

1年以内预期损失率约为0.52%。

此外,公司也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具体数据详见下表)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标准,本次变更后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符合同行业公司的普遍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拟对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汉马科技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福田汽车0.47%3.72%8.60%22.61%47.18%100.00%

三一重工2.34%10.00%20.00%35.00%75.00%100.00%

徐工机械2.00%10.00%50.00%100.00%100.00%100.00%

一汽解放0.22%8.10%15.71%59.95%100.00%100.00%

注:数据取自各上市公司2024年披露的年度报告

第3页共5页二、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1、变更前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计提比例

1年以内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2、变更后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计提比例

0-6个月2.00%

7-12个月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估计,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

四、本次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自2023年起以公司变更后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模拟并持续计算,2023年度公司增加净利润约3268.26万元、2024年度公司增加净利润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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