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6证券简称:首开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8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9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荣街10号首开广场四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5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772643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3.391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屠楚文先生、独立董事李大进先生因公务
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高士尧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76421177 99.9387 513600 0.0372 329600 0.0241
1.02、议案名称: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64510494 99.0739 12472583 0.9056 281300 0.02051.03、议案名称: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65737468 99.1630 11238409 0.8159 288500 0.0211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规则》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64467594 99.0708 12495583 0.9072 301200 0.0220
3、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74803903 99.8213 1947474 0.1414 513000 0.0373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4、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
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4.01李捷137061664499.5173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1812283995.55415136002.70793296001.7380
1.01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621215632.75411247258365.76272813001.4832
1.02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743913039.22341123840959.25542885001.5212
1.03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616925632.52791249558365.88393012001.5882
2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规则》的议案
3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1650556587.0269194747410.26825130002.7049
4.01李捷1231830664.9492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题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即1.01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02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1.03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为
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一凡、苏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