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宁沪高速股票代码:600377编号:临2022-069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会议出席董事13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中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刊登,以中英文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jsexpressway.com刊登。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投资金融类上市公司股权的议案》。
11、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沪投资公司”)增持江苏银行股权不超过1.9亿股,资金投入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授权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同意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视其新增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增加注
册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授权执行董事汪锋先生、姚永嘉先生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批准《关于启动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扩容工程前期工作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启动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改扩建工程的相关前期研究工作,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制定总体方案、选聘工程勘查设计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开展技术专题研究及收费政策研究等。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批准《关于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云杉清能公司”)投资 G15、S28高速互通 49.74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及苏交控清洁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以不超
过人民币 2.2亿元的投资总额投资建设 G15、S28高速 49.74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批准《关于延长富安达资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对即将到期的富安达-富享15号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展期一
2年至2023年10月26日,并授权执行董事汪锋先生、姚永嘉先生处理相关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及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批准《关于向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商运公司”)出售瀚瑞中心项目部分房产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交控商运公司
出售瀚瑞中心项目5862.56平方米商业房产,总交易金额人民币187706300元,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协议自双方本次交易方案获得双方有权决策机构且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及此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并获批准后生效;并授权执行董事汪锋先生、姚永嘉先生处理后续相关事宜;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及刊发通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与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感动科技公司”)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模拟系统开发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感动科技公司签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模拟系统开发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98750元合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月内。并授权执行董事汪锋先生、姚永嘉先生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鉴于该关联交易价格是由感动科技公司参与本公司公开招标而形成的公允价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与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3称“快鹿公司”)签署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鹿公司”)签署
车辆 ETC通行费收款协议,协议期限三年,累计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30万元。
其中,2022年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2023年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2024年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结算费用以实际通行费为准。快鹿公司按半年度据实向本公司支付通行费。
鉴于该关联交易依据政府部门定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条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七)、(八)及(九)项关联交
易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属一般商业条款,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七)、(八)及(九)项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陈延礼先生、王颖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投票。
议案(八)及(九)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的规则》第
14A.76(1)(a)条,上述交易是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关联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可
获得全面豁免遵守关联交易股东批准及所有披露规定。
(十)审议并批准《关于提请召开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予以发布和印刷通知及通函。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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