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7证券简称:宁沪高速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控股子
公司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大桥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
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宜长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长公司”)、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宜公司”)提供人民币43亿元借款。
2、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为实现集团整体债务的优化管理,降低融资成本,于2026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提供借款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各自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1)向五峰山大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借款,用于五峰山大桥公司置换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2)向广靖锡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用于广靖锡澄公司置换项目贷
款、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3)向宜长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用于宜长公司置换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4)向常宜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用于常宜公司置换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以上借款期限均为三年。借款利息按本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产品的当期利率计算,
第1页有关本公司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鉴于本公
司发行融资产品事项处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尚未经股东会批准并正式发行阶段,本公司实际提供借款金额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本公司于
2026年3月27日,分别与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签署
具条件借款协议。
被资助对象名称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资助金额180000万元资助期限36个月
□无息?有息,借款利息按本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产资助利息品的当期利率计算,有关本公司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子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
□无担保措施□有,_____被资助对象名称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资助金额150000万元资助期限36个月
□无息?有息,借款利息按本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产资助利息品的当期利率计算,有关本公司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子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
□无担保措施□有,_____
第2页被资助对象名称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资助金额50000万元资助期限36个月
□无息?有息,借款利息按本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产资助利息品的当期利率计算,有关本公司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子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
□无担保措施□有,_____被资助对象名称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资助金额50000万元资助期限36个月
□无息?有息,借款利息按本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产资助利息品的当期利率计算,有关本公司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子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
□无担保措施□有,_____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9条,本公司向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未触及股东会审议的情形,本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仅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广靖锡澄公司、宜长公司及常宜公司并非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人,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宜长公司及常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免于审议披露。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4A.16(1)条,五峰山大桥公
第3页司是本公司关连附属公司。本公司向五峰山大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关连交易。根据香
港上市规则第 14A.16(1)及 14A.16(2)条,广靖锡澄公司、宜长公司及常宜公司是本公司关连附属公司。本公司向广靖锡澄公司、宜长公司及常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关连交易。由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得出的最高适用百分率超过5%但不超过25%,上述交易亦为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该等交易需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 章及第 14A章下之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综上,根据两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的从严认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本公司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持有五峰山
大桥公司22.01%的股份,五峰山大桥公司为本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向五峰山大桥公司单方面提供借款(以下简称“五峰山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16(1)条,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持有五峰山大桥公司 10%以上表决权,五
峰山大桥公司是本公司关连附属公司。
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持有广靖锡澄公司15%的股权,广靖锡澄公司为本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及常宜公司是广靖锡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向广靖锡澄公司、宜长公司及常宜公司单方面提供借款(以下分别简称“广靖锡澄借款”、“宜长借款”、“常宜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16(1)条,由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招商公路持有本公司
11.70%股权及广靖锡澄公司10%以上表决权,广靖锡澄公司是本公司关连附属公司。根
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16(2)条,由于宜长公司及常宜公司是广靖锡澄公司的附属公司,因此宜长公司及常宜公司也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第4页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南京市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城
A2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先正
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000千元
主营业务:从事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高速公路收费,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产人民币901521716千元
(2024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产人民币368643084千元
(2024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04709880千元
(2024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利润人民币14921081千元
(2024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
务中心 A3 楼 91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6178217.338千元
主营业务:公路、桥梁、码头、港口、航道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
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新技术、新产
品、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产品的销售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产(2024人民币159169493.58千元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产(2024人民币71228591.54千元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2711004.05千元
(2024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第5页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利润(2024人民币5322235千元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江苏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37747千元
主营业务:江苏省境内收费公路及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收费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产(2025人民币96388991千元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产(2025人民币54980963千元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0289200千元
(2025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利润(2025人民币4821418千元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三、借款对象暨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被资助对象名称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91MA1NKTJK2C成立时间2017年03月17日注册地镇江市新区港南路401号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6号注册资本482635万元整
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及管道工程建筑(不含危险化学品输送类)主营业务建设;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设施管理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4.5%)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2.01%)
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49%)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__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年度(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1168594.451221874.01
负债总额590987.25700251.98
第6页资产净额577607.20521622.03
营业收入133049.04106328.29
净利润55985.1738723.31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无
项(包括担保、抵押、诉□有,________讼与仲裁事项等)被资助对象名称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娄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14089457T成立时间1997年9月16日注册地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6号主要办公地点江阴市公园路168号
注册资本298200.2686万元主营业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等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85%)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5%)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__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036229.761648972.3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840696.47635982.92
资产净额1195533.291012989.47
营业收入560633.36274327.53
净利润62529.7864910.98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无
项(包括担保、抵押、诉□有,________讼与仲裁事项等)被资助对象名称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娄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MA1NM7324R成立时间2017年3月23日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通江大道1800号1幢108室
第7页主要办公地点江阴市公园路168号
注册资本159148.088万元
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架线工程、管道工程的施工,公路管理与主营业务养护等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60%)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0%)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__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10821.25322554.1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80430.51186833.68
资产净额130390.74135720.51
营业收入12515.1212952.05
净利润-5335.63-4971.84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无
项(包括担保、抵押、诉□有,________讼与仲裁事项等)被资助对象名称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娄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MA1N846R3A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8日注册地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富润花苑一区52号主要办公地点江阴市公园路168号
注册资本151984.6万元
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及管理工程建筑、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主营业务设施管理等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60%)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6.2%)
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3.8%)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__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2025年度(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07459.70320510.91
第8页负债总额191713.54198742.49
资产净额115746.16121768.42
营业收入12630.8912531.66
净利润-6036.80-7258.21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无
项(包括担保、抵押、诉□有,________讼与仲裁事项等)
上述被资助对象信用状况良好,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内容
1、交易名称: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单方面借款。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宜长公司及常宜公司提供借款,利息按本公司拟发行的融资产品的当期利率计算,有关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子公司承担并支付。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五峰山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金使用方: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资金提供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括但不限于结欠利息),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3、借款期限:自2026年12月15日起三年;
4、借款利率:本公司从金融机构或公开市场取得相应融资的利率;
5、资金使用手续费:有关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五峰山大桥公司自
行承担并支付;
6、利息支付及本金偿还:于相应融资产品每期付息日支付当期利息,于借款期限
届满之日,五峰山大桥公司须一次性偿还所有欠付的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第9页7、五峰山借款须待以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予进行:
i. 本公司的独立股东于股东会批准并同意五峰山借款;及
ii.本公司成功发行融资产品。
(二)广靖锡澄借款协议
1、资金使用方: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提供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括但不限于结欠利息),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3、借款期限:自2026年7月1日起三年;
4、借款利率:本公司从金融机构或公开市场取得相应融资的利率;
5、资金使用手续费:有关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广靖锡澄公司自行
承担并支付;
6、利息支付及本金偿还:于相应融资产品每期付息日支付当期利息,于借款期限
届满之日,广靖锡澄公司须一次性偿还所有欠付的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7、广靖锡澄借款须待以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予进行:
i. 本公司的独立股东于股东会批准并同意广靖锡澄借款;及
ii.本公司成功发行融资产品。
(三)宜长借款协议
1、资金使用方: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资金提供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括但不限于结欠利息),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3、借款期限:自2026年10月1日起三年;
4、借款利率:本公司从金融机构或公开市场取得相应融资的利率;
5、资金使用手续费:有关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宜长公司自行承担
并支付;
6、利息支付及本金偿还:于相应融资产品每期付息日支付当期利息,于借款期限
届满之日,宜长公司须一次性偿还所有欠付的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第10页7、宜长借款须待以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予进行:
i. 本公司的独立股东于股东会批准并同意宜长借款;及
ii.本公司成功发行融资产品。
(四)常宜借款协议
1、资金使用方: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资金提供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括但不限于结欠利息),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3、借款期限:自2026年10月1日起三年;
4、借款利率:本公司从金融机构或公开市场取得相应融资的利率;
5、资金使用手续费:有关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常宜公司自行承担
并支付;
6、利息支付及本金偿还:于相应融资产品每期付息日支付当期利息,于借款期限
届满之日,常宜公司须一次性偿还所有欠付的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7、常宜借款须待以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予进行:
i. 本公司的独立股东于股东会批准并同意常宜借款;及
ii.本公司成功发行融资产品。
六、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充分的控制权和监督权,能够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指定用途并及时回收。
本次提供的借款资金为本公司直接融资筹集的资金,不影响本公司资金日常周转需要、不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也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权益。
对于借款事项可能存在被资助对象不按期、足额偿付所借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本公司将加强借款贷后管理,强化过程监控,每季度跟踪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变动和收支现金流监测,督促子公司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防范和化解资金收回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成本。
第11页2、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借款利率按本公司拟发行的融资产品当期利率计算,使用拟发行的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可以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保证自身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该借款风险可控,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八、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认为:五峰山借款、广靖锡澄借款、宜长借款及常宜借款的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在审议“关于本公司向五峰山大桥公司提供借款”的子议案时,关联董事王颖健先生、谢蒙萌女士回避表决;在审议“关于本公司向广靖锡澄公司提供借款”、“关于本公司向宜长公司提供借款”、“关于本公司向常宜公司提供借款”的
子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少军先生、杨建国先生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涉及相应表决事项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公司5位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以上交易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属一般商业条款,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本公司在不影响
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推进子公司的项目建设,降低资金成本,进而保障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以本公司发行的融资产品的当期利率计算利息,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项目金额(万元)
资产的比例(%)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
188000万元(注)4.54
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00
第12页务资助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00
注:本数据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向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下对关连附属公司所提供财务资助的总和。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