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7证券简称:宁沪高速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44
其中:A股股东人数 34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819714861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34203830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4776765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82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6.3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9.4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陈云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13人,全体董事均列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列席5人,全体监事均列席此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晋佳列席此次会议;所有高管均列席此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341057901 87.47 756099 0.02 224300 0.01
H 股 475013134 12.44 2534071 0.07 129356 0.00
普通股合381607103599.9032901700.093536560.01
计: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340269606 87.45 1511894 0.04 256800 0.01
H 股 415729778 10.88 61946783 1.62 0 0.00
普通股合375599938498.33634586771.662568000.01
计: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341118500 87.47 658800 0.02 261000 0.01
H 股 477643216 12.50 33345 0.00 0 0.00
普通股合计:381876171699.986921450.022610000.01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341161000 87.47 656300 0.02 221000 0.01
H 股 477676561 12.51 0 0.00 0 0.00
普通股合计:381883756199.986563000.022210000.01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所有在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计总数后以点票方式通过,并无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会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或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为普通非累积投票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股东会有关决议案点票的监察员。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天霖、张泊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