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两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实时跟进公司的经营动态,通过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慎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在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规范运作的同时,本人始终坚持立场,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理工大学会计系学科负责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及九三学社主委。作为企业共生战略绩效评价理论与共生财务绩效理论的首倡者,本人长期深耕于财务管理、会计学及战略绩效评价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与丰富的专业经验。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
立性的任职要求,具备法定的身份独立性与履职独立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秉持客观中立立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会,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研判与认真审议,并针对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前置审议程序,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建设性意见,有效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本人在会议期间充分发表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审阅并实时掌握2025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风险控制与财务监督方面的职能;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重点对公司增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人选标准恰当且选任程序合法合规;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方案与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核定,确保激励机制真实合理。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尤其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与现场会议相
2结合的方式,就重点审计事项及人员配备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交流,全程关注并督促审计进程,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客观、公正地完成。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恪尽职守,在审阅议案过程中深入了解背景信息,凭借专业优势作出独立判断,发表意见时始终坚守独立立场,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除按规定出席会议外,还多次通过不定
期实地考察等方式赴公司现场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体系及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等重大事项,确保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2025年度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高度重视专业素养的提升与合规意识的强化。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由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累计学时超过11.5小时。培训内容精准聚焦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深度实践、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动态、企业 ESG 管治体系
建设等专业领域。通过系统性的学习,本人进一步深化了对独立董事法定职责的理解,确保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精准研判监管趋势,以更具前瞻性和专业性的视角参与董事会决策,全方位保障公司治理的合规性与稳健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各项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具有合理性。相关关联交易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与决策过程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合规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
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确保在各报告期内准确披露财务数据及重大事项,向投资者全面、客观地揭示了经营现状。上述定期报告均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规定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4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严谨合规,财务信息准确详实,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均严格遵循法定流程,合法规范;所聘任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任职资格与专业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任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在薪酬与考核方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立足公司2025年度经营实绩,结合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与年度指标达成情况进行了严谨的
绩效评价,并据此确定了绩效工资及奖金发放数额。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公平公允、定价合理,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薪酬管理政策及考核标准,程序透明,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稳定,未发生更换情形,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续聘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
5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两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恪守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秉持谨慎、诚信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通过强化专业监督与决策参与,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行为准则,充分发挥在经济研究与管理决策方面的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
通过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内控体系的强化,本人将助力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以更加科学、专业的履职表现,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光华
2026年3月27日
6



